近日,記者在四川長寧縣人民檢察院獲悉,該縣一男子連續3天故意放火燒毀森林取樂被逮捕。
7月30日是觀音會,前往長寧縣佛來山朝廟會的人絡繹不絕。胡××為了好玩,就用打火機點燃了佛來山槽口頭的森林。瞬間,森林就燃燒起來,火借風勢,迅速蔓延。胡××見狀,迅速逃離現場。大火被隨后及時趕來的干部群眾撲滅。次日,胡××見縱火的事沒有什么動靜,就更加覺得好玩,再次竄入佛來山的貓山、石門坎兩處縱火后逃離。第三天,胡××在佛來山的嚎豬洞、象鼻嘴再次縱火,被趕來救火的干部群眾當場抓獲。胡××連續3天縱火,火雖然被干部群眾撲滅,但是仍然使佛來山的森林一共被燒毀2.01公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5000余元。由于該案系在林區作案,又是連續作案,案情影響重大,長寧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立即指派辦案人員介入。
據司法鑒定,胡××是“病理性縱火”、有“沖動性人格障礙”。但是,胡××在作案前和作案后均知道縱火是違法行為,但是他仍然要放火燒毀森林,其目的就是為了使“自己心理舒服”,使“自己快樂”,其自身又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有現實動機和目的,有刑事責任能力,應負刑事責任。于是,長寧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胡××因涉嫌放火罪批準逮捕。
來源:中國日報四川記者站(通訊員 劉龍泉 胡賢剛)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