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群眾利益,省物價局擬將過去的5個價格聽證項目擴展到10個。21日起,省物價局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按照《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要求,制定和調整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實行定價聽證。沒有列入聽證目錄的項目,如有必要,也可以舉行聽證會。
2002年湖北省確定的聽證項目有5個,即自來水(居民生活用水)、燃氣、城市公用交通、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有線電視收視費。
本次的修訂方案將聽證項目擴大到10個,即自來水(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城市居民天然氣價格(含城市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公辦學校學歷教育(高中、普通高等專科、本科)學費收費標準、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城市道路橋梁隧道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城市公用交通價格(含公交車、出租車、地鐵、輕軌等)、國家AAAA級以上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有線電視收視維護費收費標準、經濟適用房銷售基準價。
公眾可登錄省物價局網站(公眾參與\意見征集)提出修改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10月21日至11月4日。
湖北擬增5個定價聽證項目
居家用的天然氣、讀高中和大學的學費、國家4A級以上景區的門票、經濟適用房的定價、高速公路咋收費……這些項目今后如果要調價,得先過市民這一關,走價格聽證程序,才能確定漲價或跌價。今起,市民可對5個新增項目提出個人看法,或提議增加其他聽證項目。
按照相關法規,由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應當實行定價聽證,聽證的具體項目通過定價聽證目錄確定。列入聽證目錄的項目,其價格制定和調整必須舉行聽證會;沒有列入的項目,如有必要,也可以舉行聽證會。
2002年,湖北省確定了5項聽證項目,包括自來水(居民生活用水)、燃氣、城市公用交通(含公交車、出租車、地鐵、輕軌等)、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有線電視收視費。本次是8年后,我省首次新增五項定價聽證項目,在原來基礎上,新增公辦學校學歷教育(高中、普通高等專科、本科)學費、公路車輛通行費、城市道路橋梁隧道車輛通行費、國家4A級以上游覽參觀點門票、經濟適用房銷售等5項收費標準。
同時,將原來的“燃氣”一項,改為“城市居民天然氣價格(含城市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
物價部門今起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市民可登錄省物價局門戶網站提出修改意見,截止時間為11月4日。
來源:楚天都市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