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輪房地產調控新政在湖北省落地——省政府辦公廳昨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防止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研究制定“國十條”實施細則。
通知內容共有六條。湖北省政府要求,湖北省住建廳、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要對各市、州、縣政府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進行日常巡查與年度考核。對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領導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各商業銀行要堅決執行差別利率等房貸調控政策;各地政府要切實落實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3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并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閑置土地、拖延開工竣工時間、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繼續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加快房地產信息系統建設。
中國指數研究院華中分院高級分析師李國政認為,“鄂六條”出臺,表明地方政府調控房價的態度十分堅決。他表示,“鄂六條”的精髓在于“落實”,“不需要出臺更嚴厲的措施,只要把中央精神落實到位,就可收到應有的效果。”
來源:楚天都市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