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西公開推薦自治區直屬機關
和國有企業部分空缺職位擬任人選工作簡章
為進一步推進我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經自治區黨委同意,決定面向全區開展公開推薦自治區直屬機關和國有企業部分空缺職位擬任人選。
一、公開推薦的職位及名額
1. 自治區黨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2. 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副書記1名
3. 自治區黨委黨校副校長1名
4. 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副廳長1名
5.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總工程師1名
6.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總工程師1名
7. 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主任1名
8. 自治區統計局副局長1名
9. 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1名
10. 自治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1名
11. 自治區鐵路建設辦公室副主任1名
12. 廣西物資集團總公司總經理1名
13. 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1名
二、推薦范圍
面向全區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公開推薦。上述單位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均可作為推薦對象。
三、推薦對象的資格條件
推薦對象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并符合推薦職位的具體要求。
(一)基本條件
1. 推薦為自治區直屬機關職位(第1-11職位)人選的對象,須擔任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正處級領導職務3年以上(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下同);或擔任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企業中層正職3年以上,或擔任設區市、自治區直屬機關直屬企業正職3年以上。
推薦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企業職位(第12-13職位)人選的對象,須擔任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副廳級領導職務2年以上;或擔任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企業副職2年以上,或擔任副職和中層正職累計5年以上;或擔任設區市、自治區直屬機關直屬企業正職5年以上。
2.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 身體健康。
4. 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196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職位具體要求
1. 自治區黨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職位:熟悉宏觀經濟理論、人文社會科學等方面知識,近3年來主持過重要決策調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發表過有價值的綜合文稿或調研文章,中共黨員。
2. 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副書記職位:從事黨務工作5年以上,熟悉黨的建設政策法規和工作業務,中共黨員。
3. 自治區黨委黨校副校長職位:有社科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從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熟悉干部教育工作,中共黨員。
4. 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副廳長職位:理工科或經濟管理專業畢業,熟悉科技工作政策法規,有扎實的現代科技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有較強的科技管理能力。
5.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總工程師職位:建筑類專業畢業,有工程技術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有建設工程設計、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處理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
6. 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總工程師職位:公路、橋梁、隧道、港口或航道等交通類專業畢業,有工程技術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有交通工程項目設計、建設管理、工程監理或質量監督等專業技術工作經歷。
7. 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主任職位: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對外聯絡、協調溝通能力。
8. 自治區統計局副局長職位:有宏觀經濟管理或統計工作經歷,熟悉經濟、統計工作,綜合分析能力較強。
9. 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位:民族語言文字類專業畢業或有民族語言文字、民族工作經歷。
10. 自治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經濟或金融專業畢業,熟悉金融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及金融業務,從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或經濟工作5年以上。
11. 自治區鐵路建設辦公室副主任職位:鐵路類專業畢業或具有鐵路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經歷。
12. 廣西物資集團總公司總經理職位:熟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經貿、商貿物流業務,累計5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或與企業經營管理業務、黨群工作相關的經歷,中共黨員。
13. 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職位:熟悉港口規劃、經營業務,或航運、鐵路、公路交通運輸和管理業務,或物流規劃和管理業務,累計5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或與企業經營管理業務、黨群工作相關的經歷,中共黨員。
四、步驟和程序
公開推薦工作從2010年10月底起,至2011年1月中旬結束。
(一)宣傳發動。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下發通知、自治區公開推薦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公推辦”)發布簡章,公布推薦提名的職位、任職資格條件及有關要求。
(二)公開推薦。公開推薦采取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個人自薦三種方式進行。
1. 組織推薦。各設區市、區直部門黨委(黨組)召開黨委(黨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推薦人選,并報送有關材料。
2. 群眾舉薦。各級干部、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單獨向組織舉薦優秀干部。群眾舉薦須填寫《干部推薦登記表》,介紹舉薦對象的有關情況并署名,不署名的為無效推薦。
3. 個人自薦。鼓勵符合條件的個人踴躍自薦。個人自薦須填寫《干部推薦登記表》,介紹本人的有關情況并署名。
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個人自薦均直接向自治區公推辦推薦。組織推薦、群眾舉薦,每個職位只推薦1名人選,同一人選只推薦1個職位;個人自薦只自薦1個職位。如同一人選被推薦到不同職位,由自治區公推辦根據具體情況從中確定一個推薦職位。
(三)資格審核和遴選考察對象。
1. 資格審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各設區市、區直部門對推薦出來的人選進行資格初審,提供初審合格人選的個人基本情況、工作及任職經歷、近三年來的工作表現及主要業績等相關材料。自治區公推辦進行復核,確定合格者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公開推薦的有關情況。
自治區公推辦與通過資格審核的被推薦人選進行溝通,如被推薦人選放棄,則不列為參與競爭人選。
2. 組成考評委員會,開展兩輪遴選??荚u委員會成員包括廳級領導干部、組織人事干部和有關專家。
(1)第一輪遴選:適崗評價??荚u委員會成員對合格人選的相關材料進行適崗評價,按每個選拔職位1∶5的比例確定進入競職答辯人選。
(2)第二輪遴選:競職答辯。每名考生答辯時間為15分鐘。考評工作小組成員分別按滿分100分進行評分。根據得分高低,按每個選拔職位1∶3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向社會公布。
(四)考察與決定任用。
1. 差額考察。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按照每個選拔職位1∶2的比例研究提出提交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會議票決人選。
2. 召開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會議進行差額票決。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成員按照每個選拔職位1∶1的比例投票表決擬任職人選,以應到會成員超過半數同意為通過。
3. 任前公示和辦理任職手續。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后沒有發現影響任職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并向社會公布各職位的任用結果。
五、其他有關事項
公開推薦的起止時間為2010年11月5日至15日。推薦報名可以是現場推薦報名,也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推薦報名。接受現場推薦報名時間為上午8∶00-下午5∶30(周末不休息)。郵寄信函寄送自治區公推辦,地址:廣西南寧市葛村路1號廣西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干部培訓中心前臺,通過郵寄信函方式推薦報名的截止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組織推薦按正常推薦干部的要求報送材料。群眾舉薦、個人自薦需填寫《干部推薦登記表》(分群眾舉薦表、個人自薦表)一式三份,登記表可從廣西新聞網、廣西政府網、廣西人才網下載(網址:http://www.gxnews.com.cn、http://www.gxzf.gov.cn、http://www.gxrc.com)。個人自薦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任職證明、學歷證書及推薦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
未盡事項請向自治區公推辦咨詢。辦公地點:廣西南寧市葛村路1號廣西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干部培訓中心三樓,聯系電話(傳真):0771-2282343、2282345、2282346、2282347:郵編:530022,電子信箱:gxgt2010@163.com;監督電話:12380。
本簡章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自治區公開推薦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10月30日
來源:《廣西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