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一個讓李先生郁悶不已的日子,原本興高采烈準備去機場乘飛機赴北京與未婚妻訂婚的他,卻被堵在發生一起追尾事故的東二環線瀏陽河大橋路段達一個小時,導致未趕上那趟“甜蜜航班”。交警部門提醒駕駛員:發生輕微刮擦事故請盡快撤除現場,或及時撥打122報警。對于拒不撤除現場者可處200元罰款;造成交通擁堵者甚至還可依法予以拘留。
未婚夫沒能趕上“甜蜜航班”
昨日下午5時30分許,在東二環線瀏陽河大橋由南往北的車道上,兩輛小車發生追尾交通事故,致使該路段車行緩慢。當時正值交通流的晚高峰時段,加上雙方駕駛員未能及時撤除事故現場,造成該處交通嚴重受阻。至6時許,被堵車輛越來越多,排隊的車輛占據了整個團結立交橋由南往北方向車道。記者看到,還有不少駕駛員見前方發生擁堵,竟越過雙黃線在立交橋上掉頭,影響到由北往南車道的通行。
“我當時是準備去黃花機場,乘飛機去北京與相戀多年的未婚妻訂婚。我的車被夾在車流中無法動彈,我急得不行,直到6點半左右才將車開了出來。”李先生郁悶地說,就因為這次堵車,自己未趕上那趟“甜蜜航班”,精心準備了一個多月的努力白費了。
現場照片能作為車輛理賠依據
據了解,一些新駕駛員存在這樣一個誤區:在雙方有爭議且無法協調的情況下,為等保險公司到現場勘察進行賠付,既不主動自行撤除現場,也不主動撥打122報警,認為丟失現場后不能進行理賠。
芙蓉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李樂建議,可以用照相機或手機拍下事故現場,作為證據保留,或者撥打122報警。交警開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現場照片都能作為保險公司的理賠依據。此外,對事故原因無爭議,且損失在2000元以內,建議雙方協商好后立即撤除現場。
拒撤除事故現場造成擁堵可拘留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潘忠表示,在本市城區道路上7時至20時發生的事故,沒有人員傷亡、各方車輛直接損失輕微、數額約2000元的道路交通事故,適用快處快賠。
潘忠介紹,適用快處快賠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迅速撤離現場,相互核對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填寫《長沙市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確認書》或記錄事故基本情況,及時到達快處快賠中心辦理理賠手續。對于當事人未及時撤離現場的,處200元罰款。當事人自行迅速撤除現場的,對引發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違法行為可以免予處罰。
此外,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不服從交警指揮,阻礙交通民警依法執行職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星辰在線-長沙晚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