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使得信息傳播速度更快、節點更多、范圍更廣,想要堵住信息是不現實的,也不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
我們正處在媒體事件時代,所謂媒體事件,既包含突發事件,也包含常發事件。這些事件雖不一定因媒體而起,但都是因媒體而放大了影響力,使之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身處媒體事件時代,任何政府、企業、個人都有可能卷入其中,處置不當,都會受到影響和傷害。
當今社會,媒體事件的處理、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已是政府管理社會的應有之義,也是政府執政能力的重中之重,更是政府官員的必備素養。在媒體事件的處置中,我們一些政府和官員抱著“做了再多的工作,經不住網絡的炒作”,“防火防盜防小報”的心理,采取躲、吵、封、抓、告、怨等下策,表現出知識恐慌和本領危機。在處理突發事件的過程中,這種現象尤為明顯。
突發事件發生后,過去我們往往不愿公開,怕媒體添亂,引起公眾恐慌,影響政府形象,但事實恰恰相反。突發事件只有不發布或者遲發布而造成被動局面的典型案例,沒有因為及時發布而造成不良影響的典型案例。2003年“非典”事件,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就是深刻的教訓。
當下,我們處在一個新媒體時代,網絡使得信息傳播速度更快、節點更多、范圍更廣,想要堵住信息是不現實的,也不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訴求。突發事件一發生,公眾急于知情,既出于自我防范,又出于監督政府;媒體更是急于報道,既滿足公眾知情權的需求,也是對社會問題的預警。
應對突發事件,政府唯一正確的選擇就是及時發布真實信息。突發事件的輿論引導如果沒有被擺在重要位置或處置不當,不僅直接影響事故處理本身,還會引發新的次生災害。政府只有在第一時間發布真相和政府救災舉措,引導輿論,才能滿足公眾知情權和媒體報道權,為事故的處置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網絡監督對政府工作提出了嚴峻的考驗:一是腐敗行為會迅速被曝光,二是各種不正之風難以掩飾,三是傳統的潛規則和陳規陋習無法面對公眾質疑,四是政府處理問題敷衍了事、避重就輕的做法必須接受問責。不管我們的官員是否愿意,是否已經做好準備,媒體、網絡對政府的監督力度只會越來越大,這一趨勢是不可逆轉的。有人說在網絡中,官員成了弱勢群體,這反映了網絡監督的力量,只有在網絡和媒體的監督之下,我們的官員才能真正從“主人”回歸到“公仆”的本來地位。
各級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網上輿情,將親自上網、了解輿情作為每天上班的必備功課,將網上輿情作為工作第一信號,將能否使用網絡、能否發現輿情、能否應對輿情作為衡量工作是否稱職的重要標準。
我們當充分認識到,媒體是社會的預警器,它對社會問題的報道反映,眼前可能會讓相關政府、官員難堪,但從長遠來說,它能揭示問題、有助于解決問題,對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推動社會進步利莫大焉。
(作者為南京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葉皓)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