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州市白沙鎮一家村衛生站內,兩張床、三個靠枕,是注射室的主要設施。
2008年300元、2009年5月400元、2009年11月1000元、2010年1200元……11月26日,面對記者,廣東雷州市白沙鎮村醫江明拿著一疊雷州市衛生局開出的罰單一臉無奈。由于在未獲批準情況下開展靜脈滴注(即“輸液”)業務,交罰款成了江明的“必修課”。
按照江明的說法,雖然罰款數額不斷加碼,但并沒有阻止他和許多同行給病人打吊針。在這些村醫看來,“被罰”成了開展輸液業務的必要前提。“收了錢,衛生局就不管了。”江明說。
罰金數額可講價
2005年,江明考取村醫資格。根據相關規定,只有具備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的醫生,并配備注冊護士和必要搶救設施,經批準才可開展靜脈滴注。對照上述條件,雖然江明一項也沒有達到,但從業5年來,輸液在江明所在的衛生站一直是主營業務。“每天門診量約2、30人,一半以上要輸液治療。”江明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輸液療效更快,特別是隨著人體耐藥性增強,一些常見病單靠吃藥已難見效。
江明的衛生站每月營業收入千余元。“現在衛生局一次就要罰掉我近一個月的收入。”江明說,最近一次罰款發生在2010年10月,雷州市衛生局檢查人員開出了一張2000元罰單,自己死磨硬泡,最終將數額“砍”到1200元。
在江明的村醫朋友中,幾乎每個人都曾有過因違規輸液而被罰款的經歷,數額大多成百上千。
雖然違規事實讓許多被罰村醫無力辯白,但雷州市衛生局的某些做法還是讓他們頗有微詞。一些村醫發現,罰款數額一般與衛生站的營業收入掛鉤,“病人越多的衛生站,罰得越重。”白沙鎮一位村醫說。
白沙鎮村醫張生主要從事中醫診療,從未給病人輸液。11月26日,張生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自己也曾被以違規打吊針名義罰款400元。
醫室簡陋存風險
11月26日,南方農村報記者走訪白沙鎮多家村衛生站后發現,部分農村衛生站條件仍然十分簡陋:一些藥房內,藥品與雜物混放在一起;在進行輸液的“注射室”,大多只有一兩張供病人坐臥的床,而缺乏必要的急救設備。同時,許多村醫也沒有接受過輸液方面的專業培訓。
對于在不具條件村衛生站輸液的潛在風險,一些村民并未意識到。11月26日,在白沙鎮一家衛生站,一位剛剛接受完輸液的大嬸向南方農村報記者表示,自己沒想那么多,“等會還要下地干活呢,哪有時間跑到外面去看病。”她告訴記者,鎮衛生院離村子將近20公里。
“這就是農村的實際。”白沙鎮村醫阿水認為,以目前村級醫療機構軟硬件整體水平,要想在短時間內達到從事輸液業務的“準入資格”難度很大。
“抽血”不如多“造血”
11月26日,雷州市衛生局一部門負責人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在全市500多名村醫中,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不到10%,符合開展靜脈滴注條件的村衛生站就更少,“但明知違規,絕大多數村醫還是從事此項業務。”
雷州市衛生局工作人員在定期檢查中,對從事違規輸液的村衛生站,一般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進行處罰。根據該《條例》,醫療機構診療活動超出登記范圍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雷州市衛生局這位部門負責人表示:“對于違規者,罰款是目前主要的處理方式。”
作為監管者,這位負責人認為,簡單罰款對遏制違規輸液起不到明顯作用。“一是群眾有這方面的需求,二是村醫大多追求經濟效益,衛生局也不可能天天在場監督。”他分析道。
據了解,曾有十多家村衛生站向雷州市衛生局提出開展靜脈滴注業務的申請,但因符合要求的寥寥無幾,所以至今尚無獲批者。
在記者采訪中,部分村醫建議,“抽血”不如多“造血”——衛生行政部門與其疲于罰款,不如組織村醫進行相關方面的業務培訓,加強村衛生站的硬件設施建設,幫助村醫早日摘掉違規輸液的“帽子”。 (文中村醫為化名)
■記者觀察
集體違規何以成常態?
廣東省衛生廳2008年4月29日發布實施的《村衛生機構管理辦法》,被視為靜脈滴注業務正式對村醫解禁的標志。
毋庸置疑,靜脈滴注是一種存在較高風險的診療方式,其對醫生、護理、設施等方面理應有更為嚴格的要求。2009年7月,五華縣華城鎮一村醫違規為患者進行靜脈滴注,造成一名五歲小孩因藥物過敏反應死亡。事后該村醫辯稱,衛生站輸液是普遍現象,自己只是違規,并不違法。而該衛生站所受到的處罰,也只是被責令停業整頓一個月。
大多數情況下,一些地方的衛生行政部門對違規輸液這一村醫業內的“潛規則”,多采取或罰款了事、或變相默許的態度。村衛生站數量多、分布散,成為監管部門的“苦水”。另一方面,出于對村衛生站軟硬環境的擔憂,衛生行政部門在審批村醫從事輸液業務的申請時,仍有頗多顧慮。2009年12月17日,南方農村報曾以《農村衛生站該不該輸液?》為題報道了從化市部分村衛生站已符合開展靜脈滴注的要求,但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仍不肯批準,理由是輸液容易引發醫療事故,在當前監管力量不夠的情況下,“還需謹慎”。
村衛生站違規輸液,是目前全省普遍存在的問題。一方面,村醫的整體資質水平及村級醫療機構的設施現狀,與從事靜脈滴注的準入條件還存在較大差距;另一方面,農民的就醫需求和衛生行政部門一罰了之的簡單做法,也為這種集體違規提供了生存空間。而政策困境的背后,則是農村醫療資源的長期稀缺和財政投入的相對乏力。
來源: 南方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