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流通環節 避免“層層加價”
新政策要求詳細調查和掌握基本藥物近3年社會零售價格及實際進貨價格,原則上集中采購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實際購銷價格; 對價格虛高的基本藥物公開招標,通過“雙信封”等方式(即在編制標書時分別編制經濟技術標書和商務標書,企業同時投兩份標書),充分利用市場競爭形成合理采購價格。招標結束后即簽訂購銷合同,最大限度壓縮流通環節,減少層層加價的空間;交貨驗收合格后30天內付款(目前藥品回款時間通常在6個月左右甚至更長),大大降低藥企流動資金成本,有利于降低藥價。
藥企黑名單制度 避免“次藥充好”
采購環節中,淘汰質量和信譽不符合要求的企業。監管環節中,供貨企業要提供樣品備案,確保質量。建立“黑名單制度”,一旦出現惡意壓低價格、供應質量不達標藥品等行為的企業,堅決清除出市場。
來源:新華報業網-揚子晚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