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鄭州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獲悉,鄭州市對轄有煤礦的鞏義、登封、新密等市的207座煤礦實行縣市領導包礦責任制,凡發現所包礦井存在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的,按照有關程序,對包礦市(縣)級領導一律先給予免職處理。
據了解,鄭州市對鞏義、登封、新密等市207座煤礦的安全四級監管體系的包礦、駐礦領導予以明確,并在媒體上公布。
按照鄭州市委、市政府辦公廳要求,要嚴格落實領導包礦、干部駐礦和一線監督員配備制度,建立組織完善、責權明確、監督有力的全方位監管體系,實行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度。一是凡經發現所包礦井存在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的,要按照有關程序,對包礦縣級領導一律先給予免職處理,對駐礦人員予以撤職處理;二是轄區內“六證”不全的礦井,存在非法、違法生產行為釀成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照有關程序對產煤縣(市)主要領導一律先給予免職處理,對包礦縣級領導,給予撤職處理。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