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虛假廣告曾短暫“消失”
實際上對于違法違規的虛假廣告,政府一直在著力監管,在今年1月1日起實行國家廣電總局新“禁播令”時,就出現藥品虛假違法短片廣告暫時消失。
根據監測,元旦當天,從早7時到晚24時,監測23個衛視臺,一個市級臺三個有線頻道,在既往固定廣告時段只發現化妝、食品、衣服簡明廣告,而沒發現有藥品虛假違法短片廣告。電視購物手機、保暖褲短片廣告已移至白日廣告時段播出,在18時后節目空檔時間內未發現有電視購物短片廣告。但這樣的情況沒堅持多久就“舊病復發”。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或將獲刑責
媒購委會長王文學表示,虛假電視購物廣告之所以屢禁不止,一方面產品企業需要負責,同時暴露了地方媒體不嚴格履行審查廣告的職責。王文學還指出,“相關法規處罰力度不夠,助長了屢禁不止的囂張氣焰”。
而據此前國家工商總局方面的透露,已上報國務院的《廣告法》修改草案,將參與廣告代言、證明、推薦的“廣告其他參與者”列為廣告主體。如獲通過,將意味著,明星、名人代言虛假廣告除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外,構成犯罪的,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