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費方面,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趙磊表示,經過研究,對原來征求意見方案主要做了五個方面的完善。主要對三項不變,一個是小區停車收費,二是夜間停車收費,三是駐車換乘停車收費,這次不做調整。第二個完善,降低了兩類區域的收費價格,一類是二類區域,一類是三類區域。二類區域占道停車的收費由原來每小時征求意見是7元,現在調整完是6元。二類區域由原來的3元調整到現在的2元。第三個完善是對小區居民在小區周邊的道路停車,也做了相應的優惠。按比照小區停車的標準來進行。第四個完善,考慮到就醫的患者到醫院就醫的需求,給予就醫患者的停車需要,這方面不做調整。第五個完善,就是縮短的停車收費的計時單位,原來是半個小時是作為計時收費單位,現在從半個小時縮短到15分鐘,通過這些措施來提高老百姓辦事的效率,少交一點停車費。
據了解,此項方案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實行。
關鍵詞四:限行
繼續實施部分限行措施 高峰時段禁止非北京載客車進五環
發布會上,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對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
繼續實施機動車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措施和黃標車限行規定。遇有惡劣天氣、重大活動、重要節日等可能引發嚴重交通擁堵情況,適時采取重點交通擁堵路段高峰時段機動車單雙號行駛措施。
通告中規定,非本市載客汽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需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進京客車通行證、北京市區通行證)。持有進京通行證件的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工作日9時至17時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執行,即限行的尾號和區域與本市車輛相同。
關鍵詞五:公共交通
2011年力爭實現2條地鐵新線分段開通
機場大巴、校車、班車等可走公交專用道
措施中提出,北京將加快中心城軌道交通建設,編制完成中心城軌道交通線網加密規劃,并以超常規的建設力度,加快推進規劃實施。2011年力爭實現2條新線分段開通。同時,允許機場大巴、校車、班車通行公交專用道。
措施還提出,“十二五”期間新開通的軌道交通線路中心城占80%,并按2至2.5分鐘發車間隔配備車輛。
此外,北京還將實施1號線、5號線、八通線、13號線的信號、供電、車輛段等改造工程,提高設備設施的可靠程度和能力。
具體內容包括:1號線、2號線、八通線、13號線加裝安全門,更新1號線114輛電動客車,對1號線186輛舊車進行加裝空調改造。地鐵1號線列車編組由6節擴大至7節,運能提高16%。增購354輛列車,實現2號線、4號線、5號線、10號線一期高峰發車間隔2分鐘,高峰時段運力分別提高12.5%、50%、25%、50%。
三問“治堵”新政
一問:出臺小客車數量調控措施,有何法律依據?
在2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出,出臺對小客車數量調控的措施,是對公眾行為的限制,這個法律依據在什么地方?對此,北京市法制辦副主任王榮梅作出了解答。
王榮梅表示,首先,合理規劃城市的道路交通發展是政府必須履行的責任,通過調控小汽車增長的數量,和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是實施交通規劃交通組織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
其次,在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中也已經明確到2020年北京市機動車的數量是達到500萬輛的交通發展指標,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應該是進行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的依據,因此,制定這個暫行規定,對小客車增長數量進行調控,加強道路交通環境的綜合整治,是為了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同時也應該是政府的職責所在。
二問:控制小客車總量能否起到改善交通的效果?
北京市治理交通擁堵綜合措施中,最受關注的當屬控制小客車總量,但是該措施到底能對北京交通情況帶來多大改善呢?在2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長李少明表示,新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對改善北京交通狀況肯定會起積極作用。
他認為,造成交通擁堵是多方面的原因,此次政府出臺緩解交通擁堵的綜合系列措施,對于改善北京的交通狀況肯定會起到積極的作用。李少明稱,“盡管這些措施的實施需要一定的過程,難以在短期內明顯改善交通擁堵狀況,但是可以放緩交通擁堵加劇的速度。”
李少明表示,交管部門將嚴格執行市政府的緩解擁堵的相關措施,全力維護好北京的交通秩序。
三問:已經買車或者已經訂車還沒有上牌,是否按新規執行?
雖然《<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已經明確,自細則發布之日起,小客車配置指標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搖號方式無償分配。但是對于那些已經買了車或者已經訂車還沒有上牌的車主,該如何執行呢?
對此,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周正宇表示,考慮到購車的實際情況,包括今天以前都執行老辦法,已經拿到發票的,因為規定是從明天正式來實行,再買新車就要拿到指標。在23日之前已經開了發票的,還可以繼續按正常的手續來辦理。
第二,對于已經簽了購車合同,選了車、交了訂金但車還沒有到的情況,由這些銷售企業到車主屬地的區的商務系統的辦理窗口遞交。就是根據市政府頒布的北京市小車車數量規定實施細則,為了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經北京市各汽車銷售企業將2010年12月23日(含23日)前的小客車購車合同、定金收據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與12月24日下午6時前報送企業所在的區縣商務委員會備案,經審核確認后憑確認證明辦理相關手續。等車到貨之后,車主可持備案材料辦理手續。
同時,周正宇強調,各汽車銷售企業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