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辦公廳28日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2011年度上海市新建住房價格漲幅低于其年度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積高于商品住房面積,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顯提高。
通知要求,上海市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落實措施,著力完善“四位一體”的住房保障體系,逐步解決居民住房困難,確保完成上述目標。要堅持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更好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本市2011年度的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為:
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價格漲幅低于全市年度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積高于商品住房面積,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顯提高。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落實措施,著力完善“四位一體”的住房保障體系,逐步解決居民住房困難,確保完成上述目標。要堅持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來源:新華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