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藥超標排污事件系列觀察之四
——哈藥總廠廠長進京致歉 十媒體質疑不給力
編者按:11日晚,哈藥總廠廠長吳志軍一行人專程進京,就哈藥“超標排放事件”向公眾道歉,但他否認了廣告費是環保27倍之說,稱哈藥總廠去年的廣告費僅175萬元,今年目前廣告費僅幾十萬元。廠長的道歉引起了10家媒體的質疑,在污染爆發之前,哈藥總廠對當地環境的污染、對當地百姓的困擾,早已存在多年,異地致歉,意義寥寥。至于那近乎藝術性卸責的致歉信,一大半的力道都放在專業“辟謠”上了。人民日報評論稱哈藥對環境和當地居民的傷害,顯然不是激動地扯上一嗓子“對不起”就能解決得了的。哈藥總廠廠長進京致歉:承擔一切責任接受一切處罰
上周六晚間,哈藥總廠廠長吳志軍一行人專程進京,就近期媒體曝光的哈藥“超標排放事件”正式向公眾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接受一切處罰”,同時介紹了該廠包括“三廢”處理在內的全面整改方案。
吳志軍承認,事情的發生,充分暴露出企業在環保管理工作中存在著嚴重的失職、失責、失察問題,暴露出企業在迅速發展壯大的過程中,環保危機和環保憂患意識的缺失,暴露出企業在落實環保法律、法規的工作中還存在著很大差距,暴露出企業在基礎管理和特殊時段的應急處理能力嚴重不足。對此,企業和其本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哈藥總廠和其本人及企業領導愿意為此事承擔一切責任并接受處罰。
回應“廣告費超環保費” 否認廣告投入超環保
根據哈藥股份2010年報,新增投入用于廢水等方面的治理的費用約1960萬元,當年的廣告費用高達5.4億元,后者約是前者27倍。
吳志軍11日通過媒體道歉時解釋稱,哈藥總廠作為處方藥生產企業,根據法律規定,處方藥一律不允許廣告宣傳,而用于非處方藥的廣告宣傳費所占比例也很少。“2010年廣告費僅175萬元,2011年到目前為止廣告費只有幾十萬元。”
人民日報:哈藥道歉只是邁出了糾錯“第一步”
說一萬句“我錯了”,不如來一次實際行動。道歉信念完之后,首先應是有關責任人切實擔責,該處分就處分,該撤職就撤職,以嚴厲懲罰舉措讓公眾看到反省誠意。其次要對深受“刺鼻氣味”之害的公眾,給出明確的補償方案,不能來個“一筆勾銷、既往不咎”。更重要的,還需開出治污“藥方”,技術升級也好,改遷移址也罷,得給出明確的時間表,不能再是含混不清的“正在努力改進中”。
哈藥道歉只是邁出了糾錯“第一步”,要讓民眾感受到企業治污的決心,就得靠企業邁出“第二步”、“第三步”。而這一切,顯然不是激動地扯上一嗓子“對不起”就能解決得了的。 新華時評:哈藥治污須斬斷政企“分贓”利益鏈
近日,哈藥集團制藥總廠因“廣告燒錢,環保差錢”丑聞而被千夫所指。哈藥水陸空立體污染擾民現象,群眾反映已有多日,卻難見治理效果,可見比污染行為更可怕的,是企業和監管部門對民生的漠視。不糾正一些地方對“利稅大戶”的政績依賴,治污就無從談起,民生就無法保障。
哈藥總廠排污歷史達10年以上,周邊居民“開不了窗,吸不了氣,上不得街”,臭味甚至已進入省政府辦公場所。雖然群眾不斷投訴,媒體屢屢曝光,政協委員數次提案,卻都難見實質性舉動,不得不令人驚嘆這個“污染大戶”的根基之深。令人深思的是,以往查處的污染大案中,絕大部分也都有當地監管部門縱容的痕跡。 人民網:哈藥年廣告費竟是環保投入27倍的畸形發展觀
哈藥一邊為做廣告而不惜巨資,一邊卻明目張膽偷排亂放,就這么“企業人格”分裂經年,直到最近才在“廣而告之”意義上實現歸一。也許令他們后悔不迭的是,這樣的歸一,哪怕只有一次,都可能讓其無數次打造的良好企業形象付之東流,讓其華麗旗袍里面包藏著的虱子徹底爬上光鮮的外表。
什么事情等到出問題了再去收拾,許多損失就已經無可挽回了,再去挽回付出的代價亦是相當慘重。無論企業也好,地方政府也罷,都還是要懂得,把自己收拾得干凈、整潔再去開門做事。只有這樣,形象才正,步子才穩。
新京報:哈藥到北京道歉:悔悟?公關?
異地致歉,或許意義寥寥。那些整日被超標排放的物質所毒害,那些苦苦投訴多年而至今未果的當地居民,在哈藥終于鼓起“致歉”勇氣時,甚至還是被慣性地忽視了。
如果連這些直接受害者,都不能第一時間得到哈藥的一聲包含誠意的“對不起”,那么你覺得遠赴京城選擇“中央媒體”致歉的哈藥,這演的到底是哪一出呢———是幡然悔悟,還是借機公關?那近乎藝術性卸責的致歉信,一大半的力道都放在專業“辟謠”上了:什么“總廠去年廣告費僅175萬元”、“減產限產不影響市場銷售”等。
北青報:哈藥總廠的道歉為何不被公眾接受
一方面,在此次污染事件爆發之前,哈藥總廠對當地環境的污染、對當地百姓生活的困擾,早已存在多年,污濁的河水、刺鼻的氣味,嚴重干擾了當地百姓的生活、損害了公眾的利益。另一方面,卻是哈藥總廠在環保部門及媒體報道中留下的良好記錄:2007年,哈藥總廠獲得國內工業企業中首張甲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國家環保總局局長為此贊揚哈藥集團“是對松花江流域負責的企業”。同年,在當地媒體一篇頌揚性的報道中,“我們是做藥救人的企業,不能做任何對人有害的事兒”這句頗為感人的“肺腑之言”,被描述為哈藥總廠大力投入環保的核心動力。在這家媒體的筆下,哈藥總廠通過大手筆的投入,使制藥企業普遍面臨的污水、氣味兩個環保難題,都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邊污染邊生產、邊污染邊壯大、邊污染邊表彰,如此悖謬的現象、如此矛盾的形象,同時呈現在公眾面前,不僅讓人對哈藥總廠的誠懇道歉和治污表態充滿疑慮,甚至對我國當下的整個環保評價、監督體系及媒體對環保問題的監督責任,都產生了深刻的懷疑。
紅網:哈藥的道歉應成為說服人心的現實承諾
康師傅為“純凈水”事件道歉,三鹿為三聚氰胺道歉,錦湖輪胎為違規生產道歉,雙匯為瘦肉精道歉……越來越多的企業在面臨信譽危機時都選擇了道歉。但是回頭想想,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等,哪一個不是企業應該時刻考慮的責任?“前車之鑒,后車之師”,為什么如此多的企業只有等到曝光之時才肯道歉?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這種道歉是缺乏誠意的,從網民的情緒可以看出人們普遍排斥這種事后諸葛的行為。
西安晚報:不看哈藥道歉要看“環保療效”
“愿意為此事承擔一切責任,接受一切處罰”,這話聽起來很鏗鏘,但放在現實語境中,不免讓人質疑是否是緩兵之計;再加上日前國家環保部東北督查中心已經對此事件明確表態:“該停的停,該減的減,該治的治,該罰的罰,下一步達不到整改標準,將加大處罰力度。”這足以看出,哈藥總廠所謂的承擔責任和接受處罰,更像是在輿論壓力下的一種危機公關。
再說,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該停就得停、該減就得減、該罰就得罰,所謂的承擔責任和接受處罰,無論說得多好,關鍵要看能否做到。賠償、被罰、關停,問責企業負責人,一個都不能少,一定要讓污染企業受到應有的處罰。一旦違法成本過低,企業不僅改不掉污染的沖動,還有可能故伎重施。
華聲在線:哈藥的道歉不要淪為純粹的公關行為
利潤的追求,讓這些企業忘記了自己的身份,也忘記了企業的社會責任和歷史責任;在市場競爭中,這些企業迷失了方向,一些“飲鴆止渴”的辦法也被拿了出來,被當做市場競爭的“法寶”高高祭起。企業出狀況也是早晚的事,而且越是登高越是跌重。
等到出狀況了,被媒體曝光了,這些企業才恍然回過神來,意識到后果的嚴重性,急急忙忙又是補救,又是道歉,希望取得消費者的原諒和市場的重新接納。
四川新聞網:哈藥道歉的對象首先應是哈市居民
哈藥專程飛抵北京照本宣科地讀致歉信,不像是出于一番真心悔意,也不像是道德與責任之血流失數年后又瞬間回流至筋脈中。更像是一種輿論多重倒逼之后的一種無奈選擇,或者說是看到有人必將用腳投票以表達自己對一些缺德企業的憤慨之后的緊急危機公關。況且即便是真誠道歉,哈藥也該首先向哈市居民道歉。要知道,作為上市公司的哈藥股東之所以有今天的富足,那是因為多年來哈市人民的大力支持分不開。特別是附近居民面對松花江被污、臭氣侵襲,他們的這種帶有忍受意味的被動支持的背后飽含了太多的痛苦與無奈。
三湘都市報:哈藥“污染門”背后:失望的搬遷
日前遭央視曝光的“哈藥總廠污染事件”的主角,自2004年開始,就成為了環保部門眼中的污染“慣犯”。事實上,哈藥總廠的整體搬遷計劃,早在四年前就開始醞釀,不過涉及多方利益的“搬遷”,必將是一個步履維艱的過程。
來源:新華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