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分三步完成PM2.5監測能力建設
廣東省環保廳28日公布了廣東省PM2.5監測時間表。按照規劃,廣東省將分三步完成全省的PM2.5監測能力建設:2012年,珠三角各市將率先開展包括PM2.5和臭氧在內的六項主要空氣污染物指標監測工作;2013年,全省的國家環保重點城市和環保模范城市開展監測;2014年,全省所有地級以上市開展監測。
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廣東省區域大氣科學研究中心首席專家鐘流舉28日在“PM2.5情況通報會”上透露,廣東省PM2.5監測工作將分三步實施。2012年,珠三角9個地級以上市和佛山市順德區率先開展PM2.5和臭氧監測;2013年,再加上韶關、湛江和汕頭(均為國家環保重點城市或環保模范城市)三市,開展上述監測;2014年,全省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全部開展監測。
按照環保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所公布的監測標準,空氣質量監測指標由過去的三項拓展至六項,即在原來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的基礎上,新增臭氧(O3)、細顆粒物(PM2.5)和一氧化碳(CO)。
據介紹,廣東省現有97個環境空氣質量國控監測點。廣州、深圳兩市所有國控監測點全部具備了上述六項主要大氣污染物的監測能力;東莞、佛山市各有5個和8個國控監測點;珠海、江門、肇慶、惠州、中山等市各有1至2個國控監測點基本具備“新標準”要求的監測能力;珠三角以外的其他城市目前基本尚未具備“新標準”要求的監測能力。
在監測結果的公布方面,鐘流舉介紹說,廣東省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珠三角先行先試的原則,依法、有序地做好發布工作。在國家“新標準”發布后,粵港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網將率先進行監測評價并向社會公布;珠三角城市空氣質量監測網在形成常規監測能力后,將及時對外公布監測結果;其他城市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進行。
鐘流舉介紹說,PM2.5人為來源主要來自大的工業點源、機動車排氣、建筑揚塵以及冶金水泥等污染源。初步研究結果顯示,大約30%來自于二氧化硫氧化生成的硫酸根,25%為機動車排氣污染物,10%為氮氧化物氧化為硝酸根所產生。
監測只是手段,治理才是關鍵。廣東省副省長林木聲日前要求廣東省各地各部門以國家“新標準”實施為契機,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不斷改善廣東省空氣環境質量。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