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豪門是非多,遺產糾紛是老生常談的話題。香港富豪霍英東雖早早就將遺囑訂立,卻仍難避免遺產爭奪戰,霍氏家族成員為爭奪64億港元遺產對簿公堂。
霍英東2006年10月28日因病逝世,留下10年前就價值300億港元的資本帝國,此后幾年中兒女們也算相安無事。只是看似的平靜的水面下暗流涌動。日前,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指責二哥霍震寰獨攬大權,把遺產據為己有,訴至法院,要求罷免霍震寰及姑姑霍慕勤的遺產執行人身份。自此,霍家的遺產風暴拉開帷幕。業界權威專家稱,該案值得內地新富階層借鑒,應盡早規劃遺產傳承并且求助專業機構服務,以避免日后的糾紛隱患。
至少14億元爭議遺產
據香港媒體報道,12月20日,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上訴控告身為霍英東集團總裁及遺囑執行人的兄長霍震寰私吞至少14億港元遺產,要求法院撤換遺產執行人,并由霍震寰交代遺產賬目。不過,霍震寰對此訴狀內容逐條發起猛烈反駁。按照慣例,傳票在12個月內均有效,被告在收到傳票14日內須向香港高等法院登記,之后將排期展開聆訊。
霍震宇在訴狀中稱,霍英東在1978年立下遺囑,指定由胞妹霍慕勤夫婦、霍震寰以及霍震宇出任遺產執行人,但在霍英東妹夫去世后,遺產執行人變成3個,由于姑姑霍慕勤年事已高,實際上,遺產執行人就是霍震寰和霍震宇兩兄弟。
遺囑規定,各房妻子和子女具有特定的遺產分配,每人每月享受固定生活費,三名執行人的期限為20年,從霍英東去世后開始計算。
霍震宇指霍震寰于2007年至2008年間要求三房人簽署四份家庭協議,承認他個人擁有家族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350萬股、3間總值7億港元的離岸公司全部股份,及3個與父親聯名持有的銀行戶口,內有7.3億港元存款。其中一份家族協議列出屬于遺產的珠寶清單包括紅藍寶石、翡翠及其他價值連城的寶石,霍震寰聲稱總值9000萬港元,并會自行決定如何分配給三房各成員。
最后二房及三房成員全部簽署家庭協議,并獲分配5億港元遺產,唯獨霍震寰所屬的長房兄弟姐妹及母親呂燕妮拒絕,霍震寰遂于2008年7月與長房兄弟姐妹開會,聲言拒絕簽協議的成員會“無得分”,只能每月從遺產支取款項。
霍震寰聲稱海外公司股權及戶口資產,價值僅14.36億港元,但霍震宇認為估值過粗及已過時。霍震宇表示,曾要求胞兄交代賬目,但胞兄僅披露霍英東在另一銀行戶口有2900萬美元(約2.26億港元)。
目前霍英東妹夫蔡源霖已經去世,妹妹霍慕勤也年屆85歲,霍震宇表示曾多番嘗試接觸姑母,但沒有結果,因此要求法庭下令撤換胞兄及姑母,并委任御用大律師羅杰志與他共同擔任遺囑執行人,并交代賬目。
據了解,上訴狀中涉及16名被告。首被告霍震寰和次被告霍慕勤,與原告同是霍英東遺產執行人,其余14名被告包括霍英東元配呂燕妮、二夫人馮堅妮和三夫人林淑端,以及其他11名子女,包括立法會議員霍震霆。
2006年霍英東去世時,在福布斯富豪榜排名全球118位,身價估計為37億美元,2008年,福布斯估計霍氏家族財產約45億美元,排名香港第九。
霍英東家族企業主要包括有榮有限公司、霍興業堂等,涉及地產、建筑、船務、酒店等多個領域,家族投資涉及的企業更多達80家以上。
而引發霍英東家族爭產案的是以下三項主要財產:霍英東家族控股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350萬股(約占46%)普通股股權,超過50億港元;霍英東生前成立的3間離岸公司的全部股份7億港元;霍英東生前與霍震寰聯名持有的三個銀行戶口存款7.36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