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連出新規,對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作出具體規定,引發輿論強烈關注。有專家指出,剛剛全文公布的《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與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都可視為中央加強對黨政高官群體管理的制度反腐系列舉措。(2010年12月21日中國新聞社)
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指出,要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要加強整體規劃,抓緊重點突破,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這是針對當前制度建設現狀提出的新要求,是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迫切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也是檢驗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成效的重要標準。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一直高度重視制度反腐,出臺了一系列可操作性強、具有一定導向性的制度反腐新舉措。前文提到的“審計規定”和“責任規定”,將目標和視點鎖定在了高官群體,并致力于逐步消滅特權群體,具有強烈的導向意義。
“高”“特”群體是腐敗的重災區
在多年的反腐實踐中,高官犯案危害大、影響惡劣,而特權現象也民憤極大。所謂“上行下效”、“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高官群體都能夠做到廉潔從政,增強廉政意識、為人民服務的意識,將會對下面的黨員干部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反之,如果官越大、權越大,就開始耍特權,就會產生惡劣的示范作用,上梁不正下梁歪,帶壞一批干部,也最容易引發群眾公憤。因此,抓住“高”、“特”群體,也就牽住了反腐敗的牛鼻子。加強對高官群體和特權群體的教育管理、監督制約,提高對重點領域、重要崗位的“高”、“特”群體貪污腐敗、瀆職犯罪的預防和懲治力度,將有效引領反腐倡廉建設,將反腐敗斗爭不斷推向深入。
緊盯“高”、“特”群體乃民心所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也是促進社會和諧、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基礎。但是,長期以來,一些官員,尤其是部分高級官員,知法犯法,將權力凌駕于法律之上,玩忽職守、貪贓枉法,破壞了社會公平正義,踐踏了法律尊嚴,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因此,一提到官員腐敗、特權行為,群眾就會咬牙切齒。近期的一個網絡調查顯示,六成網友相對于“物價水平”、“教育”、“醫療”、“工作機會”,更關注“法治社會完善,法律面前沒有特權”,更希望能夠改善社會上的特權狀況,并將希望寄托于政府能夠更有服務精神。今年網絡流行語“我爸是李剛”被網友狂批猛打,就充分表達了民眾對“高”、“特”群體中存在的腐敗現象的反感。民心不可違,民意不可背,將反腐利劍刺向“高”、“特”群體,重點查辦一批大案要案,將極大地提振人民群眾反腐敗的信心和決心,順應民意、深得民心。
“十二五”要求遏制“貪腐成風”
當前,隨著反腐倡廉建設的推進,反腐倡廉建設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一方面,反腐敗工作力度不斷加大,取得明顯成效;另一方面,腐敗現象在得到有效遏制的同時也出現了許多新特點,反腐倡廉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依然艱巨。而中國即將開啟“十二五”大幕,面對的將是更加復雜的社會經濟環境,經濟發展、社會轉型壓力很大,迫切需要一個公平正義、和諧穩定、健康廉潔的政治和社會環境,不允許“貪腐成風”,更不允許高官群體貪污腐敗、特權群體泛濫成災。群眾看黨員,黨員看干部;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預防打擊貪腐、加強法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成為即將跨入“十二五”的中國迫在眉睫的課題。反腐新政緊盯“高”、“特”群體,保持高官群體的公仆本色,逐步消滅特權群體,將是中國未來各種政策、法規制定的重要關注領域。
從新版黨員領導干部廉政準則,到限制“裸官”出境新規,再到新近出臺的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2010年,黨和政府密集出招,多措并舉劃定反腐路線圖。這一方面凸顯出官方的肅貪決心,同時也昭示著制度反腐已成各方共識,并開始走向深水區。當然,再好的制度,也離不開落實。反腐新政必須靠各級黨委政府和黨員干部不折不扣地深入貫徹、狠抓落實,才能以制度反腐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來源:新華網(倪洋軍)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