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15時,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三樓金色大廳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將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完善”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京華時報記者]:作為一名都市報的記者,我非常關心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老百姓之間的關系,我注意到目前解決了有法可依的問題,但是執法問題的情況可能還是比較突出,我想請問在下一步如何解決法律體系形成之后在執法問題上存在的一些問題?謝謝!
[李飛]:常言道,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難于法治行之。實際上在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確定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本方針,即“四句話、十六個字”,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這四句話實際是兩層含義:一層是必須加強法制建設,加強立法工作,使我們國家各項事業的發展都有法可依,納入法制的軌道。另一層面,我們制定的任何法律都必須要執行,如果違反了要予以追究。我理解這十六個字是完整的有機整體,就像我們說的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對一個國家的發展來說都是一個大問題。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時候更強調后三句話,即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現在全社會對法律的執行情況更加關注,這些年我們制定任何一部法律通過的時候都強調要保障法律的執行。實際上不光是立法,也非常強調法律的執行。
我回想了一下,怎么保證法律執行至少做了這幾方面的工作。首先在全民中開展普法教育。過去法制不完備,所以對遵法、守法的意識比較淡薄,首先要在全民當中進行法制教育。到現在我們已經連續開展了五個五年普法教育,也就是25年過去了。今年要開展第六個五年普法教育,通過廣大人民群眾通過學法、知法、懂法,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在可以說從老人到小學生都知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現在公民用法律來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從來沒有這么強。同時廣大干部、公職人員這些年也都通過各種內部考核掌握法律知識,經過各種黨校、行政學院的培訓。現在我們的執法人員、司法人員在執行法律方面比起若干年前,或者再早都有很大的進展。首先是法律培訓、普及法律是一個大前提。
第二,要在一些體制機制方面保證法律的實施。我們特別強調,廣大的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是保證法律實施最重要的一部分人。所以這些年,這些方面建立了很多的監督制度,首先是人大的監督制度,人大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監督“一府兩院”,監督他們的工作人員是不是嚴格按照法律執行。這些年就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都聽取“兩高”的工作報告,就公正執法方面的專題聽取報告。各級人大按照監督法實行監督,保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格按法律辦事。再有,我們還有很多其他的監督機制,包括黨內的紀律檢查,行政上的紀律監察,還有人民群眾的監督,特別是輿論監督。這些都是為了保證各級國家公職人員嚴格執法,有一個監督體制。除此以外,怎么防止執行法律的不作為、亂作為,在法律上設置了一些救濟渠道,比如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甚至按照國家賠償法對違法侵犯公民權力的都有救濟手段。
總的來說怎樣進一步加強法律的執行確實是一個大課題,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從上到下都要尊重法律的尊嚴,自覺地執行法律、遵守法律。我想經過共同努力我們的法制建設會越來越好。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