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酒駕,同飲者要"連坐" 濟南查酒駕新政引熱議
【碰 撞】
支持者——
勸酒體現社會責任
這里所說的同飲“追責”,并不是要追究其法律責任,而是一種批評教育,起到警示作用。
現在酒后駕車是一種違法行為,作為同桌飲酒者,如果明知有這種違法行為發生,卻不加以勸阻或制止,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這種責任往大了說就是社會責任。尤其是那些醉駕的,本身意識就不怎么清楚了,當然需要同桌飲酒的人負起責任。
反對者——
“連坐”應有法有據
從道義上講,確實應當勸阻開車的同桌者不要飲酒,或者飲酒后不要開車,但這不該是法定的義務。駕車者都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如果別人勸阻了,他不聽怎么辦?
同桌飲酒者對被查處的機動車駕駛人負連帶責任,在國內外都有類似的案例。作為行政執法部門,如何來判定和追究同桌飲酒者的責任,關鍵是要于法有據,讓當事者心服口服。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