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今春招2893名公務員 3月9日起報名
同意報考證明可考察前2天提供
公告明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服務期未滿五年(含試用期)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應征得所在機關同意方可報名。
在職報考者報名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或考察前2天提供同意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相應資格。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錄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考試和錄用資格。
少數民族考生報兩類崗位有加分
今年,少數民族報考者在報考兩類崗位同樣有加分照顧,分別是報考少數民族自治鄉(鎮)機關或各級政府民族事務部門,筆試總成績按照所報考職位公共科目設置總分的10%加分。
我省少數民族自治鄉(鎮)為:羅源縣霍口畬族鄉、連江縣小滄畬族鄉、永安市青水畬族鄉、寧化縣治平畬族鄉、惠安縣百崎回族鄉、漳浦縣湖西畬族鄉、赤嶺畬族鄉、龍海市隆教畬族鄉、上杭縣官莊畬族鄉、廬豐畬族鄉、蕉城區金涵畬族鄉、浦縣鹽田畬族鄉、崇儒畬族鄉、水門畬族鄉、福安市穆云畬族鄉、坂中畬族鄉、康厝畬族鄉、福鼎市硤門畬族鄉、福鼎市佳陽畬族鄉。
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符合加分條件的少數民族報考者,應在筆試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與報考單位所在的設區市公務員局聯系,以進一步審核、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加分手續。因少數民族報考者加分而引起的排名變化和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變化,屆時將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上公布。
4月21日筆試 5月8日后查成績
據了解,為方便考生,使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離校前能夠參加面試、體檢、考察等錄用環節,并了解自己是否錄用,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決定,最終將考試時間安排在4月21日,這也是和全國部分省市同步招考。
“這也是經過慎重研究,最大限度排除各種考試影響,才最后確定這個日期的。”省公務員局有關人士表示。據介紹,我省是全國唯一春、秋兩季都開考招錄公務員的省份,所招錄的公務員80%以上來自普通家庭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