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司法制度,尤其是要引進集體訴訟制度,以保護每一個受害投資者利益。”皮海洲指出,上市公司退市后,要賠償投資者損失,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重罰。
聯訊證券首席分析師文國慶認為,證監會不斷出臺新規也反映了管理層的一個態度,未來應該還會有新規出臺。退市制度很重要,但除了退市,還要對退市公司的董事會、高管進行問責,對傷害中小股民利益、虛假信息導致退市等行為進行問責。如果公司存在造假等欺騙投資者的行為,公司高管尤其是公司董事長,應該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且要建立對中小股民的賠償制度,涉嫌造假的退市公司,應當賠償中小股民的損失。
地方政府的“保殼戰”
事實上,在新的退市制度強壓下,多家ST公司正在加快資產重組步伐,ST公司的“保殼大戰”已經打響。僅5月份以來,就有ST金果、ST德棉、ST炎黃等多家公司密集發布重組公告。其中,*ST大成5月3日公告,該公司重大資產置換、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的申請已獲有條件審核通過。當
日,*ST大成開盤封死漲停,打響“保殼”第一槍。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番退市制度的方案,能否達到優勝劣汰的目的,仍是一個未知數。其中最重要的障礙,則是“行政干預”。
根據Wind的統計,A股目前ST、*ST股票共有191只,其中113只股票實際控制人為個人,屬于民企。屬于國資背景的股票多達78只,其中既包括國資委、地方國資委直屬的國企,也包括*ST中鎢這樣的直屬央企,甚至還包括鐵道部、教育部等國家機關控制的企業。
據一位券商人士透露:“上市公司殼資源,長期以來都是各地方政府的稀缺資源。為了避免退市、實現保殼,地方政府、上市公司母公司通常都會以現金補貼方式改善公司財務狀況。以央企為代表的大型集團公司可能以上市公司為運作平臺,注入其他資產,使公司徹底改頭換面。而一些地方政府則可能以上市公司干凈的殼資源為條件,招商引資推進地方其他項目建設。”
統計數據也顯示,2010年共有1454家公司得到政府補貼,涉及總金額高達463億元,平均每家公司獲3187萬元。而從已經公布的上市公司2011年財報看,地方政府對轄內上市公司予以財政補貼或減免稅收的情況,依然大量存在。
信達證券研發中心總經理呂立新認為,上市公司退市方面的博弈一段時間內還會繼續存在,全國各地的上市公司資源實際上都是掌握在政府的手里,這是一個政績指標,要不要上市,要不要退市?很大程度上都是政府說了算。“證監會在這方面應該有所作為,要按照市場規則強制退市,現在我們市場上存在很多‘僵尸股’,多少年業績不好,就是退不了市,讓投資者蒙受損失,這個現象一定要加快改變。” 記者石俊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編輯:張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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