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專家:教師“賣樓”不合法 樓市調控正顯效
針對光明中學老師的反映,記者找到東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學校的做法是“不對的,但尚未介入調查”。
我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學校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對此,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即便開發商是學校的出資人,也應明確自己的權責,不得干預學校正常教育教學,要求老師賣樓是明顯的“越權干涉”。
對于要求老師“售樓”的現象,一些房地產專家認為,這與最近樓市調控大背景有關。深圳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鋒表示,近期開發商“以價換量”釋放部分剛需后,房地產再度進入調整期,一些開發商再次面臨較大庫存壓力。
房地產中介機構房掌柜數據顯示,東莞樓市在經歷3月份短暫回升后迅速掉頭向下,4月商品房簽約面積環比下跌19%,同比下跌30%。而140平方米以上的大戶型住宅,正是調控之下最難賣的房型。
在富盈集團下屬的富盈“WO城”項目,一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從4月29日起,公司推出了“八盤聯動,全城讓利”活動,“如果你能提供光明中學教師的工號并由老師帶領前來,你買房就有每平方米300元的優惠,老師還有提成”。
附近樓盤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現在房子不好賣,富盈集團要求老師“自愿售樓”,是希望發動學生家長的力量促銷,屬于“無奈之舉”。但光明中學一些教師表示,老師們不僅頻繁被要求參與“售樓”,而且還“不許表現出房子不好賣”,這到底是什么行為?
對此,華南理工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王幼松認為,近期類似東莞這樣動員職工和教師賣樓等現象出現,說明當前一些開發商壓力很大,樓市調控正見成效。政府不能因此動搖調控,相反應依法嚴管開發商的違規行為,力促房價實現“合理回歸”的預期目標。
來源:新華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