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多考0.1分,就會被算作601分了
學校:表示遺憾,但計算方法是多年老規矩
6月21日,黃先生接到省揚中的電話,讓其帶曉萌去報到,但前提是必須交3萬元的擇校費。孩子上學事大,盡管懷著滿肚子的委屈和不平,黃先生還是到當地農行交了3萬元。記者在其出具的發票上看到,收費項目名稱為“公辦高中招生擇校生收費”。
“按照‘四舍五入’規定,要是我兒子多考0.1分就會被算作601分了,實際上為了這個0.1分,我們就多交3萬元的擇校費!”黃先生說,家中條件還算可以,如果要是條件差,交不出這3萬元,孩子豈不就要被耽誤了?事實上,黃先生認為更主要的還不是錢的問題,因為被錄取的六人中有三個是兒子的同校同學,所以這件事情對兒子打擊很大:“這么多天了,曉萌一直悶悶不樂,也不肯出門。因為在同一個學校,大家的分數都是知道的,自己考分明明超過了600分還要交3萬元,人家不到600分的卻一分錢不花進去了,小孩子實在想不通。”
在江蘇省揚中高級中學,記者見到了副校長劉新春。他說,考生的信息都是招辦提供給學校的,整個錄取過程也都是招辦在負責。“學校拿到手的分數都是整數的,我們看到的9個人都是600分。”他表示,對考出來的分數按照“四舍五入”計算是多年來的老規矩了,而對相同分數的考生依據語數外的總分進行排序,則是學校提出來的一個處理辦法,得到了招辦的批準。“這個標準也是我們按照高考模式來的。”而當劉副校長得知這兩個政策“疊加”在一起、最終導致了黃先生的兒子落榜的事情后,從個人角度他表示很遺憾:“但規則不是學校定的,出現這種事情也沒有辦法。”
揚中市招辦:不存在借機斂財
在揚中市招辦,主持工作的招辦副主任顧章華告訴記者,揚中市執行的招生政策,是按照鎮江市下發政策實施的。此外,曉萌的事情他已知道,但“改不過來了”。“錄取一定要保證公開公正”,但顧主任又說:“現在3萬元算什么呢?任何事情,絕對的公平不存在”。不過,黃先生向記者展示了6月26日鎮江本地晚報上的一則《(鎮江)市區高中第一批錄取分數線劃定》文章,記者在文中看到:“據(鎮江)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處長吳鐵俊介紹,今年(鎮江)市區中考統招分數線是根據統招計劃和考生填報志愿情況,按照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的順序確定的。遇到分數相同的情況,即使人數超過了原定計劃,寧可犧牲掉部分擇校計劃,也多招統招生。比如,鎮中和一中今年招收統招生的指標各為450人,但因為存在同分現象,最終兩家學校招收統招生468、463人,均超出了計劃指標。”
也就是說,當錄取時出現分數相同情況時,學校應當全部錄取這樣的同分考生。那既然鎮江市有這樣的規定,揚中招辦為什么不參照執行?顧主任表示,鎮江的這一辦法是在錄取名單出來以后才出臺的。
“四舍五入”惹的禍,分數高的反落榜,最后三萬元買來入學資格。對此,黃先生質疑教育部門借機斂財。但面對這一說法,顧主任表示沒有這回事。(實習生王 煜 揚子晚報記者 萬凌云)
來源:揚子晚報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