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湖北男子史見強因涉嫌在“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偽造合同等詐騙535萬元,被四川省渠縣公安局執行刑事拘留。
據介紹,35歲的史見強是湖北省宜昌市人。2010年11月25日,史見強以其注冊的湖北省宜昌遠華商貿有限公司名義,在河北省邯鄲市與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調”工程中線漳古段SG4標施工項目部簽訂了790余萬元的鋼材供銷合同。該合同約定,2011年6月15日前完成合同約定的鋼材供應數量。
2011年1月,史見強給家住四川省渠縣渠江鎮的胡省場打電話,稱“因資金不足,向胡省場借300萬元,按工程投資利潤的50%分成,兩個月內保證連本帶利歸還”。于是,胡省場從2011年1月至4月,先后按約定給史某某指定的賬號轉款318萬元人民幣。
與此同時,史見強在2011年4月18日,偽造四川省成都蔣平建材有限公司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等,與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調”工程中線漳古段SG4標施工項目部重新簽訂了供貨合同,并聲明此后一切債權債務均由成都蔣平建材有限公司承擔,與湖北省宜昌市遠華商貿有限公司無關。案發后史見強承認,此舉“企圖轉移風險,逃避法律責任”。
據渠縣公安局局長郝勇介紹,案發后在調閱“南水北調”工程中線漳古段SG4標施工項目部財務資料發現,截至2012年5月,“南水北調”工程中線漳古段SG4標施工項目部支付給史見強貨款共計535萬元。史見強在收到貨款后卻向胡省場謊稱未收到貨款,拒不按事前約定支付胡省場的318萬元“投資款”,并悄然藏匿。
今年6月下旬,胡省場向渠縣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報了案。由于涉案金額巨大,渠縣公安局黨委立即將此案列入“破案會戰”首要任務。經專案組干警輾轉湖北、成都、重慶、河南、河北等地艱苦偵查,最終于7月底在河南省平頂山市將史見強抓獲歸案。據渠縣公安局經偵大隊長楊小兵介紹,該案大部分涉案資金已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