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實際上,我省的居民醫保與新農合目前在針對大病方面已有一些配套政策。
我省人社部門和衛生部門在昨日接受采訪時表示,拿到文件后將具體研究,根據要求落實這項惠民政策。
居民醫保方面,我省人社部門曾針對大病給出了相關指導意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中明確,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的支付比例要達到70 % 左右。參保居民住院及門診特殊病的醫療費用實際報銷(兜底報銷)比例應不低于35 % ,各市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實施辦法。以合肥為例,針對大病和兜底報銷等政策,出臺了“二次報銷”政策。今年,合肥將首次執行二次報銷政策,凡是參加合肥市城鎮居民醫保的居民,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間因病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屬政策范圍內個人承擔的且超過2011年度全市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50 % 以上的部分,可進行二次報銷。
新農合方面,今年7月1日,在已有病種的基礎上,我省在省級醫院新增20組重大疾病實行按病種付費,新農合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量已增至100多個。而近兩年新增加的病種,基本都是重大疾病。記者了解到,2013年我省將繼續擴大按病種付費的數量。在選取病種時,也將按照診療技術難度高、費用高、社會關注度高、治療效果好的思路進行。
此外,為了提高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貧的問題,我省也開始研究制定重特大疾病保障辦法,探索利用基本醫保基金購買商業大病保險或建立補充保險等方式。(陶娜、吳碧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