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福建省長樂市阜山邊防派出所民警在一輛長樂至廣州的客車上向旅客宣傳福建省新出臺的客車夜間安全行車規定。為防范客運車輛夜間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福建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作出決定,9月1日起,除接駁機場、火車站、港口、碼頭以及執行政府指令性運輸命令的客運車輛外,在福建境內道路通行的7座以上營運客車(含旅游客車)實行凌晨2時至5時停運制度。福建各級交通運管機構將督促企業調整發車時間、班次,避開2時至5時運行,否則必須進入服務區或停車點休息。新華社記者張國俊 攝
關于我們互聯網舉報中心范網絡詐騙聯系我們 視聽節目許可證0108263京公網安備110105000081號京網文[2011]0283-097號ICP:20100000002731
版權保護:本網登載的內容(包括文字、圖片、多媒體資訊等)版權屬中國日報網(北京英信聯信息咨詢公司)獨家所有 使用。 未經中國日報網事先協議授權,禁止轉載使用。給中國日報網提意見:contact@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