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2011年1月16日召開
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順利完成各項議程,今天下午在杭州閉會。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趙洪祝主持會議。
會議通過關于召開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將于2011年1月16日在杭州召開。
會議分別通過《省人大常委會關于金華、衢州、臺州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省人大6個專門委員會關于省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和“一府兩院”關于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集體合同條例》、《浙江省動物防疫條例》、《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和關于修改《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審議批準杭州、寧波兩市報批的6件法規;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于我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實施辦法執行情況的報告等。
會議還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趙洪祝在閉會前的講話中指出,當前,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二屆八次全會精神,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省人大常委會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對“十二五”發展的決策部署上來,為審查批準“十二五”規劃綱要做好充分準備,密切關注事關“十二五”時期發展全局的重點工作。同時,要積極謀劃明年常委會工作,從全省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全局的高度,進一步拓展思路,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改進辦法,認真謀劃,把立法、監督等工作安排得更加貼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更加具有針對性實效性,并認真做好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的各項籌備工作,組織起草各項工作報告,確保大會順利召開。
省人大常委會各位副主任和秘書長出席會議。省政府有關副省長,省法院、省檢察院有關負責人等列席會議。10名省人大代表列席會議,15位公民旁聽會議。
來源:浙江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