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財政預算的監督
地方政府性債務收支要納入預算
吳邦國委員長3月9日下午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說,常委會依法聽取審議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中央決算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審查批準2010年中央決算,并選擇防范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建立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等開展了專題調研。針對當前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較大且增長較快、舉債融資不夠規范、不少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較弱等問題,大家強調,要抓緊清理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對已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債務要區別情況、分類處理,逐步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要嚴格執行預算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防止和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行為,地方政府性債務收支要納入預算,接受同級人大審查與監督;要健全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進一步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所占比重,提高基層政府公共服務能力。
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
“兩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吳邦國委員長3月9日下午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說,針對制約基層司法能力建設的突出問題,常委會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基層建設情況的報告。大家對“兩高”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積極改進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希望各級法院和檢察院在鞏固已有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抓好基層基礎建設,更好地發揮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分別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表示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基層、更多資源用在基層,著力加強和改進基層基礎建設。
繼續開展專題詢問
提出問題更具深度和針對性
吳邦國委員長3月9日下午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說,常委會依法開展專題詢問,增強人大監督工作的力度。去年選擇保障性住房建設、教育改革、財政決算等方面的問題,采取聯組會議和分組會議的方式開展專題詢問。常委會組成人員深入調研、精心準備,提出問題更具深度和針對性,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虛心聽取意見,實事求是回答詢問。中央主要媒體進行現場報道,產生了積極的社會反響。通過這些年的實踐,專題詢問逐步機制化規范化,有力推動了有關方面改進工作。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職責
代表議案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得到更好發揮
吳邦國委員長3月9日下午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指出,我們以貫徹實施修改后的代表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作用。
一是堅持尊重代表主體地位,做好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工作。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9個專門委員會審議的566件代表議案,已經辦理完畢,15件議案涉及的6件法律已經常委會審議通過,69件議案涉及的7件法律草案正在審議,84件議案涉及的28個立法項目已列入立法計劃或立法規劃。有關專門委員會努力提高議案辦理質量,代表議案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得到更好發揮。職業病防治法的修改,就吸收了代表議案提出的明確用人單位責任、進一步發揮工會組織作用、加強工作場所環境檢測等意見。代表提出的8043件建議,交由177家承辦單位研究辦理,并選擇社會普遍關注的11項內容作為重點建議,由有關專門委員會督辦。目前,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計劃解決的占總數的77%,支持糧食主產區發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發展養老服務業等一批建議的辦理取得明顯成效。
二是堅持為代表服務的思想,提高服務保障工作水平。加強代表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組織服務工作,1800多名代表參加專題調研,1700多名代表參加集中視察,形成100多份調研報告,為中央和地方決策提供了參考,也對提高代表議案和建議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保障代表的知情權,及時向代表提供經濟社會發展、預算編制執行、常委會履職等方面的資料信息,分別為在京代表和港澳代表舉辦情況通報會,并將書面材料印發全體代表。繼續加強代表履職學習,先后舉辦6期專題培訓班,1200多名代表參加,重點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十二五”規劃綱要等。
三是密切與人大代表的聯系,提高常委會工作質量和水平。我們通過多種形式聽取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作為研究改進工作、制訂工作計劃的重要依據。繼續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執法檢查和立法調研等活動的參與,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專門委員會會議。代表們既有專業特長又了解基層情況,分析問題有理有據,提出建議務實中肯,為提高常委會審議質量和工作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