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觀光業受惠于兩岸關系而大熱,臺觀光局為對飯店等服務業基層表達肯定,擬透過旅行社與導游,鼓勵所有旅客向旅店或門房服務員給予每次50元(新臺幣,下同)的小費,盼能借此提高服務業基層收入水平。但有關建議卻同時激起民眾不滿,直指目前各大酒店及旅館已收取10%服務費,“再給小費是想將1條牛被剝2層皮嗎?”
香港新聞網報道,這是臺灣首次由當局主動推行小費制度,觀光局更已去信發鈔的“中央銀行”建議重發50元紙鈔,“以免小費給付過程像施舍”。勞動部門推算,全臺灣約有6000多名從事酒店服務業的人員,若“小費50元”的制度普及,該批從業員每月至少可間接加薪4%至5%,大約1000元。
負責推動臺灣旅游業的“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日前決議臺灣應推動鼓勵旅客給小費,主管部門觀光局最近邀旅行公會和導游協會等單位研商后,決定采取柔性勸導但不強制的態度來推行,即日起透過旅行社、導游人員鼓勵旅客給小費,對象為服務業第一線人員,主要是飯店客房或門房的服務人員,金額以每次或每晚50元起跳。
觀光局更表示,目前流通的50元貨幣為銅板,為免小費給付過程像施舍,局方已去函“中央銀行”建議重新發行50元紙鈔,以利小費制推動。“央行”則回應:“會尊重并參考。”但部分官員私下向媒體透露,為了給小費而改印紙鈔“很奇怪,不太可能”,坦言“硬幣也是錢”。
觀光局指出,小費制度在歐美地區行之有年,通常是給1美元或1歐元,參照相關金額,導游協會因此建議臺灣的小費金額以50元為標準。勞委會預期,若有關制度普遍推行后,全臺6000名相關服務人員每月約可多收1000元,相比酒店業平均薪資2.3萬元,約等于間接加薪約4%。從事飯店房務工作10多年的蔡美玉說,給小費的以歐美旅客居多,金額多是100元,不過飯店規定小費是由房務部門的工作人員均分,不一定都能進自己口袋。
觀光局指出,這次推動小費制主要是表達對基層員工的肯定,讓他們可增加收入,并提高服務品質。臺灣主要旅行社之一的雄獅旅行社發言人游國珍表示,臺灣消費市場過去沒有給小費的習慣,要扭轉各地旅客的認知需要一段時間。臺北知名的晶華酒店說,旅客來臺灣,若愿意給小費,會視為給客房服務員或柜檯服務的鼓勵,客人不愿意給也尊重。也有飯店業者反對,認為政府與其花時間精力鼓勵給小費,不如直接調高基本工資。另外,旅客已給1成服務費,再給小費,也擔心對價格敏感的旅客會反彈。
不過,島內消費者卻是大力反對。經常環島旅游的張小姐說,不論是住宿飯店或到餐廳消費,業者都有收取服務費,再給小費根本是一條牛剝兩層皮,況且50元臺幣跟海外旅游常給的1美元(約臺幣29.8元)或1歐元(約臺幣38.9元)相較,都要多,坦言若推行“小費50”的制度,為讓消費者“心痛”。
世新大學觀光系助理教授周明智認為,觀光局須先勸導業者調整訂價策略,并提高服務品質,才能養成付小費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