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網絡出現《網爆湖北又現法院嫖娼門》的帖子,網帖稱當事人為湖北法院院長張軍。當日,湖北官方對外回應稱,經了解,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均無此人。9日晚,記者從湖北省高院獲悉,確認被曝光人員系省高院刑三庭庭長張軍,已根據規定,決定提請免去其庭長職務,停止工作,將依紀進一步處理。
一開始,言之鑿鑿地稱“查無此人”,仿佛話音未落,已被證實“確有此事”。這像極了一個自摑耳光的鬧劇。當然,相關部門一開始矢口否認,也許有其理由,一來張軍并非湖北高院院長或副院長,二來初步調查顯示,張軍并非嫖娼,而是“與一名外單位女子長期保持不正當關系”。不過即便如此開脫,仍難服眾,網帖已經將張軍點名,相關部門為何在急匆匆否認之前,不將視野放寬一點,查一查有沒有叫張軍的法官?再說,網帖并未稱張軍為湖北高院院長,而是稱為湖北法院院長,而張軍被指曾擔任武漢江漢區法院院長。
應該說,面對公共事件,及時回應勝過裝聾作啞,但是一概否認的回應并不可取。回應應及時,更應該準確和完整,單方面地否認容易消解自身公信力。此事就是一例。從“查無此人”到“確有此事”,引來了眾多網友的調侃與嘲諷。
而此事之所以備受關注,一大原因在于法官這個標簽。前不久,網上爆料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多名法官“集體嫖妓”后,上海市紀委當晚與爆料人取得聯系。幾天后,上海市紀委、上海市高院通報“法官集體招嫖事件”調查結果:涉事的上海高院4人中,3人被開除黨籍、提請開除公職;1人留黨察看、提請撤職。法官不同于一般的公職人員,如果法官以身試法,怎能期待他們輸送正義、維護法律尊嚴?
進而言之,無論是嫖娼還是“與一名外單位女子長期保持不正當關系”,因為牽扯到法官這一敏感身份,就不再只是個人私德,而是關涉到司法公正,人們有理由認為缺乏節操的法官不可能秉公執法、公正判案。法官更應該秉承底線,潔身自好,否則將“連累”了所在的法庭、所維系的法律。
具體到此事,究竟何謂與女人保持不正當關系?只是保持不正當關系這么簡單嗎?《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條明確規定,與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照這一規定,張軍首先應該受到黨紀處分,然后是行政處分,目前相關部門已根據規定,決定提請免去張軍庭長職務。免職,顯然不是終點。
值得提及的是,根據網友舉報,這一事件中,“男主角張軍現任湖北高級人民法院刑庭庭長,女主角是湖北立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芳”,此說法是否屬實須求證。如果屬實,就耐人尋味了。律師為何與法官勾搭在一起?律師和法官勾兌而制造的腐敗案,并非新聞。2002年,武漢中院因爆發腐敗窩案而震驚中國司法界。涉案人員中,不僅包括當時的武漢中院常務副院長柯昌信和副院長胡昌尤,還包括副庭長3名、審判員7名、書記員1名和律師44名。如此之多的法官落馬,在中國司法史上實屬罕見。值得關注的是,多達44名律師涉案。其背景是,當地一些律師行賄成風。
當然,不能輕率判斷張軍與律師之間也存在腐敗,所有這一切必須用事實說話,需要紀檢部門調查,甚至應該由司法部門介入。
從“查無此人”到“確有此事”,像是一個充滿諷刺意味的黑色幽默,卻導致公信力流失。何以打撈流失的公信力?信息更透明,也更充分;通過徹查,還原真相,并依法嚴懲當事人。王石川(江蘇 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