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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從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獲悉,從10月中旬開展“秋風”行動以來,各地“掃黃打非”部門通過專項研究,核查線索,掛牌督辦,組織暗訪督查和曝光重點案件等一系列舉措取得明顯成效。截至目前,全國共查辦相關案件217起,今天對部分典型案件查處情況進行通報。
湖南岳陽“5·02”案一審判處假記者有期徒刑4年。11月12日,岳陽市屈原管理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對湖南岳陽“5·02”假記者案進行公開庭審。被告人唐某某假冒《岳陽晚報》記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自己有幫助被害人辦理戶口遷移、農牧工統籌的能力事實,以借為名,收取被害人手續(xù)費及公關費18萬余元。由于所詐騙的被害人多數為50歲以上老人,社會危害性較大,可酌定從重處罰。12月3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唐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萬5千元;犯罪所得贓款予以追繳,發(fā)還被害人。
江蘇連云港“2·18”案6名真假記者獲刑3年至9個月不等。11月8日,江蘇省連云港市新浦區(qū)人民法院對曾被媒體曝光的連云港“2·18”新聞敲詐案作出一審宣判,李某某等6名被告人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3年至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別處相應罰金。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從2001年8月至2013年1月,利用《購物導報》記者身份,或者冒用新聞媒體記者身份,在山東、江蘇等地對有關政府部門或企業(yè)以進行負面新聞報道相要挾或是以正面報道的名義,單獨或交叉作案,勒索財物合計97660元。
江蘇徐州系列網絡敲詐勒索案打掉4個犯罪團伙。江蘇省徐州市公安機關日前成功偵破一起自建網站冒充記者敲詐勒索系列案件,打掉以仲某、樊某某和鞠某為首的4個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查破涉及7個省27個市縣的網絡敲詐勒索案件120余起,涉案金額300余萬元。“今日焦點網”等11個網站均被依法查處。經查,以仲某、樊某某和鞠某為首的4個犯罪團伙利用自建或租用的網站,假冒記者身份,先在網站發(fā)帖或將擬發(fā)的帖文傳真給被敲詐對象,以要求核稿為名向政府、企業(yè)和個人施加壓力,實施敲詐勒索。這4個團伙單獨作案或交叉結伙,相互提供線索,分別形成了爆料人爆料或網上搜尋負面新聞、槍手加工材料、網絡推手炒作、網站管理者發(fā)帖刪帖、幕后策劃者實施敲詐勒索的犯罪鏈條。其中僅仲某就注冊并管理“今日焦點網”“社會焦點網”等6家網站,并伙同竇某某等人先后在江蘇、安徽等地作案60余起。案件正在深入辦理中。
貴州銅仁“11·24”案刑拘3名假記者。11月24日,銅仁市江口縣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在轄區(qū)將先后流竄到河南、湖北、湖南、貴州等地作案20余起的3名假記者抓獲。警方從3人身上查獲4本假記者證、1臺攝像機、1臺照相機等物品,并查扣用于作案的交通工具轎車1輛。經查證,自8月以來,該團伙以企業(yè)排污、治安秩序等民生問題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為由,通過事先進行秘密拍攝,然后以媒體曝光要挾等手段進行敲詐勒索,涉案財物價值6萬余元。目前,3名假記者已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入查辦。
北京“11·15”案刑拘3名犯罪嫌疑人。12月5日,北京文化執(zhí)法、公安等部門根據群眾舉報,抓獲魯某某等3名利用假中央電視臺新聞工作證及中央電視臺采訪專用信進行詐騙,利用非法期刊《中華人物》進行合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據調查,魯某某等人多次以央視記者名義到各地采訪,還以可辦理中央電視臺新影制作中心“新聞工作證”為由,收取兩名當事人3萬元。經核查,中央電視臺新影制作中心從未制發(fā)過此類證件,魯某某所辦“新聞工作證”為偽造證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追查中。
陜西西安“10·15”案假記者落網。10月15日,根據受害人舉報,西安市新城區(qū)公安部門抓獲以曝光負面消息實施敲詐的假記者趙某。經查,2011年至案發(fā),趙某多次以《中國行政管理》陜西記者站、《中國經貿導刊》雜志、中國產業(yè)經濟消息網陜西頻道等媒體名義,對陜西、甘肅等地多家學校實施敲詐,已核實敲詐金額近10萬元。目前,趙某已被依法批捕,案件正在偵辦中?!?/p>
編輯 黃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