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份起,北京職工每月繳存的公積金數額,單位繳存額和個人繳存額加在一起,不能超過3026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天(12日)公布了2011公積金年度月繳存額上限,本年度的繳存上限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20元。
每年7月1日起,北京都會執行新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即2009年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元)×300%×12%×2=月繳存額上限。根據這一公式,去年北京公積金的繳存上限為2906元。
公積金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10年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50415元,計算出2010年全市職工月均工資應為4201.25元。按照公積金繳存上限的計算公式,個人繳存部分和單位繳存的部分上限各為1513元。因此,2011年度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上限定為3026元。原則上不允許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突破這一繳存額上限。
來源:北京日報(記者 劉宇鑫)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