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7日),交管部門將開展全市性集中整治機動車涉牌違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不按規定安裝號牌、遮擋號牌、挪用號牌等涉牌違法行為。對此,交管部門已專門做出部署,制訂了整治方案。交管部門提示: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涉牌違法行為的處罰和過去不一樣了,法條內容發生了質的變化,如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處10-15日拘留,并處2000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次整頓的機動車涉牌違法主要包括機動車無號牌上路行駛、不按規定安裝號牌、遮擋號牌、使用過期失效的臨時號牌、挪用號牌、安裝牌照架、號牌鎖等行為。據了解,本次整頓中,交管部門將利用日常巡邏、事故處理、窗口服務以及電視巡控等各個環節,對全市主要道路全面強化查處力度。城區各交通支隊充分發揮專業執法小分隊的職能作用,結合管界內涉牌違法高發規律實施精確打擊;近遠郊支、大隊在強化重點地區、重要大街嚴格管控的同時,在進京檢查站、治超點及高速路收費站等地設置專項小組,強化對非本市客車和本市小客車拍照的檢查,切實做到嚴密管控,嚴格查處。同時,交管部門還充分利用電視監控系統,對環路、快速路等道路上不易攔截或逃逸的涉牌違法車輛,在攝錄取證的同時,迅速部署警力進行合圍查堵,對涉牌違法行為形成全方位的高壓嚴管態勢。
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士表示:對機動車涉牌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將依據修訂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嚴格高限處罰,特別是對未懸掛號牌(含使用過期失效的臨時號牌),要一律予以扣留車輛;對發現機動車號牌被涂改、使用油漆涂畫、粘貼紙張變造(如將號牌中1改為7,F改為E)等足以對號牌記載信息內容造成錯誤判斷情節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依法給予嚴厲處罰。
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處10-15日拘留,并處2000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打擊涉牌違法一直是交管部門執法管理的重點,在對涉牌違法行為加強路面管控的同時,還將開展源頭治理工作,交通民警將深入各系統、各單位、各社區組織開展宣傳,并加強涉牌違法車輛的排查力度,對發現存在安裝號牌鎖、牌照架、懸掛一面號牌等涉牌違法的,在現場要責令其立即消除違法狀態,杜絕其違法上路行為的發生。
來源:中國日報北京版 (記者 韓冰彬)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