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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國家五部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收費公路專項清理行動開始啟動。浙江臺州椒江大橋、河南鄭州黃河大橋、山東濟南黃河大橋、廣東佛山三水大橋4個路橋收費站被曝光后仍超期收費。(6月21日《京華時報》)
收費站收費期屆滿,本應該停止收費,但一些超期收費站卻置若罔聞、繼續違規收費。媒體曝光的這幾家單位,可謂是超期收費站中的典型釘子戶。
收費還貸并無不可,但超期且遭曝光后依然收費,這無異于光天化日之下“搶錢”。按照國務院2004年頒布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對于“在公路上設立收費站應當終止收費而不終止的,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一些收費站為何竟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一些收費站之超期收費,不外乎幾方面原因:其一,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門早已把這些收費站當成了“提款機”和“印鈔機”,地方利益保護使這些超期收費站一直不能被撤銷;其二,違法成本太低。不管是違規收費逾14億的鄭州黃河大橋,還是收費已超26年的濟南黃河大橋,在媒體多次曝光后,依然收費不止,從沒見誰因之而受到懲處,“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就更談不上了。一邊是滾滾而來的過路費,一邊是無需擔責的收費保護,最終造出這些超期收費站怪胎,自然在所難免。
以鄭州黃河大橋為例,早在2008年3月,就被審計署審計公告指明“超期違規收費”,當時媒體也是一片質疑和批評,而當時有關部門的解釋是,之所以沒有停止收費是因為“沒有收到省政府的通知”。如今3年多時間過去了,黃河大橋依然收費如故。更讓人不能接受的是,對于是否撤銷收費站等網民反映的諸多問題,“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均拒絕回應”。主管部門尚且如此,也難怪一些超期收費站會開足馬力,收費不止。
如今,這四家超期收費站,就是檢驗收費公路專項清理行動的試金石。要想在全國全面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行動,不妨就拿這四家單位開刀,拔掉這些“釘子戶”,讓其它超期收費站有所警醒和忌憚,同時也讓民眾看到希望,消弭日漸受損的政府公信和權威。
來源: 新華網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