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天(21日)公布,對新版藥品目錄中的三類中藥進行調整規范。下月起,小兒腸胃康顆粒取消先行負擔,調整為甲類藥品。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0年版)將于下月正式實施。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在該目錄對社會發布后,根據各方反映,經組織核實,對其中部分藥品名稱、劑型等內容進行調整規范,共涉及三類中藥,分別是小兒腸胃康顆粒、保婦康栓(泡沫劑)和止痛化癥膠囊(片)。
其中,小兒腸胃康顆粒由乙類調整為甲類藥品,即取消了個人先行負擔費用,可以直接納入報銷范圍;同時報銷限制內容由“費用需由個人部分負擔”調整為“限兒童”。而另外兩種分別為藥品名稱調整。
據悉,新版藥品目錄下月實施后,將大幅增加兒童用藥。2007年本市實行“一小”政策后,為其單獨設置兒童《藥品目錄》,僅限于住院。今年起,本市又為“一小”建立了門診報銷制度,考慮到兒童門診用藥的增加,此次新版《藥品目錄》將大量兒童用藥納入其中,如小兒導赤丸、小兒清熱利肺口服液、小兒金丹片等。另外凡是屬于《藥品目錄》的西藥品種,前面冠有“兒童”、“小兒”、“嬰幼兒”、“兒童用”、“小兒用”、“嬰幼兒用”等,均可報銷。
來源: 北京日報(記者 袁京)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