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妻將女兒隨了母姓,黃先生將懷柔區衛生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昨天上午,懷柔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黃先生起訴稱,2008年11月10日,他與任女士登記結婚,并于第二年生下一個女兒。后因雙方感情不和,任女士起訴要求離婚。法院于2010年5月判決雙方離婚,女兒由任女士撫養。此后,任女士單方向懷柔區第一醫院申請出生醫學證明,并虛假填寫了首次簽發登記表,將女兒姓氏填寫為“任”,并于2010年6月9日,拿到了《出生醫學證明》,證明上記載女兒隨母姓。
黃先生認為,醫院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應該父母雙方到場,任女士套用他的個人身份信息,違法申報出生證,單方面修改女兒的姓氏?!芭畠旱男帐希覀冊缇蜕塘亢秒S黃姓了,她單方面修改姓氏屬于違法行為?!?/p>
此外,黃先生還指出,醫院的醫生填寫《出生醫學證明》、懷柔區衛生局發放的《出生醫學證明》違反法律規定。黃先生因此將懷柔區衛生局告上法庭,并追加懷柔區第一醫院和任女士為第三人,要求法院撤銷衛生局發放的《出生醫學證明》,并責令懷柔區衛生局收回此張出生醫學證明。
懷柔區衛生局說,他們已盡到法律規定的監督管理職責,對懷柔區助產機構的相關人員進行了培訓、考核、監督指導。而按照《母嬰保健法》規定,《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助產機構開具,不是由衛生行政部門開具,因而要求法院駁回黃先生的起訴。
作為第三人的懷柔區第一醫院稱,該醫院具備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的資格,同時按照規定,簽發證明時新生兒母親必須參加,未提供新生兒父親信息的,可由新生兒母親提供書面證明。
任女士稱,“黃某某只是乳名,并不是學名”,因為兩人離婚時,女兒尚未向公安機關申報戶口,所以談不上私自更改,而且依照婚姻法,子女可以隨父母任何一方的姓?!皩⒑⒆拥膽艨诼湓谖业拿码S我的姓,我沒有其他惡意,孩子隨我姓的目的,是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任女士說,她從未否認過女兒與黃先生的血緣關系。
此外,任女士還指出,在辦理出生證明過程中,并不存在虛假申報的情況,“我女兒的出生證都是經過第一醫院、衛生局一級一級請示、審核,才最終辦理的”。任女士指出,孩子判歸她撫養,給孩子辦理出生證,上戶口,給孩子一個合法身份,是她作為母親的應盡責任,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對此黃先生指出,登記表上父親的基本信息、現住址、電話等是任女士套用他的信息,他也從來沒有接到過任女士給孩子辦出生醫學證明的通知。此案將擇日宣判。
來源:京華時報(記者 孫思婭)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