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六旬男子何某患心臟病,聽聞村民李某在家開的佛教道場,可以通過“斷食誦經”療法治療各種疾病,于是慕名前往。不料,何某在道場斷食誦經4天后死亡。為此,何某的家人起訴李某,索賠41萬余元。昨天上午,房山法院竇店法庭認定,李某對何某的死亡承擔60%的責任,判決賠償27萬余元。
>>原告
死者尸體仍在太平間
據何某的妻子高某說,今年3月,何某被醫院確診為心臟病。今年5月6日,她陪同丈夫去李某家里治病。
“說明病情后,李某說病可以治好,但得斷食誦經,消災祛病。”高某回憶稱。何某當即決定留在道場開始斷食誦經“免費治病”。高某陪了丈夫一天后回家,此后何某獨自留在李某處。第4天,即5月10日晚,介紹人雷某來電說:“你的丈夫身體有些不對勁,快去看看吧。”
當高某和家人趕到李某家的道場時,何某已經死亡,尸體被人從二樓抬到一樓。高某立即報警。高某說,她從警方得知,丈夫是因身體虛弱導致心臟病突發死亡。
高某認為李某沒有行醫資格,卻要求何某斷食4天,李某應對何某的死亡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1萬余元。
據了解,因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何某的尸體至今仍放置在太平間。
>>被告
屬公益行為做好事難
昨天,被告李某未出席庭審,他的兒子作為其代理人出庭。
被告方認為,何某“斷食誦經”是自愿行為。李某之子出示了一份由何某書寫的遺囑,遺囑大概內容是,何某自愿接受念佛斷食療法,生死都與被告無關。
對此,原告律師反駁稱,所有去李某處治病的人都需要寫遺囑,李某試圖通過這種方式為自己免責,遺囑應屬無效。
法官當庭宣讀了警方的詢問筆錄,一位曾進行“斷食誦經”的人說,在何某之前還有兩人在被告李某的道場里去世,這兩個人的家屬沒有報警。“他們是來這里‘往生’的,而所謂‘往生’就是在這里‘死’。”
房山法院竇店法庭認定,李某對何某的死亡承擔60%的責任,何某自身也需要承擔40%的責任,最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共計27萬余元。
宣判后,李某的兒子認為,法院判決的賠償數額過高,但未表示是否會提出上訴。“做好事太難了,我父親只是提供一個念經的場所,純屬公益行為。”李某兒子說。
>>走訪
村民稱被告曾是瓦匠
在房山區竇店鎮琉璃河二街村,有一座三層的小洋樓格外引人矚目。小樓被刷成亮黃色,墻上還畫有一朵蓮花,旁邊寫著“阿彌陀佛”。小樓前是一個幾十平米的小院,院里立著一座高3米有余的觀音像,觀音像前擺著一個一米多高的香爐。
村民告訴記者,這就是李某開設的佛教道場,名叫“佛緣家”。道場已經存在好幾年了,但小樓是近兩年新建的。
村里一位老人告訴記者,李某今年60歲左右,曾經是個泥瓦匠,后來又賣煙酒、開飯店,近幾年辦起了這個道場。老人說,很多外地的癌癥患者來這里找李某念經治病,有沒有用不知道。“李某以前經常請人在道場講佛法,當時人氣還挺旺的,但這幾個月很冷清。聽說道場看病、念經不收錢,但是如果顯靈了,你不給點香火錢嗎?”老人說。
村民劉某告訴記者,李某在村里小有名氣,遠近皆知,但是大多村民并不會找李某念經看病。另據記者了解,目前李某仍在家中,但與念佛相關的活動已全部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