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薛某偷開父親單位的奔馳車,拉著徐某上街專搶獨行女子的包。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二中院終審以搶劫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0年和11年。
23歲的薛某因盜竊、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販賣毒品先后被行政拘留和判刑。他供述,去年春節前,他趁父親不注意,偷拿了父親單位的車鑰匙并將奔馳車偷偷開走。同年2月13日,他與37歲的朋友徐某在一起抱怨沒錢,并商量開車去搶獨行女子的包。
去年2月14日5點多,他們開著奔馳車行至豐臺區木樨園橋的輔路時,看見一名獨自騎車的女性,車筐內有包。薛某開車橫在馬路上將自行車逼停,徐某下車搶走女子挎包,包內有現金500余元、白色蘋果手機等物品。
當日晚11點左右,他們又開車行至朝陽區小武基文玩市場內,薛某駕車貼近一名步行女子,徐某從車內伸手搶女子的挎包。女子抱住包不放被拽倒,致右手、右膝受傷。該女子大喊救命,附近市場保安聞聲走過去,徐某和薛某駕車逃跑,女子的包未被搶走。經鑒定,女子所受損傷為輕傷二級。
去年2月16日晚9點左右,薛某又開車到大興區黃村鎮,徐某在車內伸手搶走一名女子的挎包,內有現金8300元、金戒指等物品。
去年2月21日,兩人被豐臺警方抓獲。豐臺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11年,判處薛某有期徒刑10年。徐某上訴被二中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