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市長王安順參加北京團分組審議。京華時報記者潘之望攝
王安順:強化權力運行制約監督
全面推行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
北京代表團昨天舉行全體會議,包括市長王安順在內的多名代表熱議依法治國等焦點話題。王安順表示,下一步將強化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全面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堅持依法行政,嚴格依法辦事。王安順還提到,要狠抓改革創新,加快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的建設,向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邁出堅實的步伐。
京華時報記者孫乾
京津冀協同發展之河北
法治大家談
北京市市長王安順
向和諧宜居之都邁出堅實步伐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市長王安順昨天在北京代表團全體會議上談及依法治國與推動政府工作時表示,下一步將強化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全面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
王安順稱,要自覺接受人大的監督,積極配合執法檢查、專題詢問、專題調研等工作,為人大履行職權創造良好的條件。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高度負責地辦理和回應代表的議案和質詢。
同時,要依法推動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圍繞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發展新目標,健全環境保護、勞動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法規規章,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不斷地完善政府履職的手段和方式,為首都科學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強化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全面推行政府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堅持依法行政,嚴格依法辦事。做好政府的立法工作,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升政府的法治水平。
王安順還提到,要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的新常態,狠抓改革創新,加快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的建設,要向著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邁出堅實的步伐。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梁偉
執法嚴才能“積小勝為大勝”
全國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梁偉昨天在參加北京代表團全體會議時表示,要嚴格執法,狠抓一個“嚴”字,同時要用法治思維做好立法工作。
梁偉表示,要用法治思維做好立法工作,“過去立法很多方面僅僅是為了使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律依據,換句話說就是用來管別人的,很多時候是把它作為一個管理的工具”。梁偉表示,現在看起來這樣并不全面,“各類社會主體一律平等,都有自己的權利、責任、義務,企業如此、公民如此、政府也如此”。
梁偉舉例說,這幾年北京地方法規是逐步用法治思維來推動立法,如《大氣污染防治法》就貫徹了這種法治思維,體現在第二章共同防治,這樣的法律才能形成社會的共同認可。
談到執法問題,梁偉表示,關鍵還是要一個“嚴”字。他解釋稱,“嚴”字體現在兩方面,一是起草法律罰則要嚴,要提高違法成本,“比如國家剛修訂的《環保法》確立了按日計罰的條款,這就是一個突破”。二是執法要嚴,“只有一次一次嚴抓,才能‘積小勝為大勝’,對違法現象執法力量不可能一下都找到、都糾正,但是抓到一個就嚴格執法,加強宣傳曝光力度,在社會上形成對法律的敬畏”。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慕平
建議調整跨區法院機構設置
近幾年,“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案件上升較快,但老百姓勝訴率比較低。北京團分組審議會后,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慕平向記者介紹,行訴法修訂后,更好地滿足了老百姓和當事人的訴訟需求,也給法院增加了工作壓力。
慕平介紹,修改后的《行政訴訟法》對行政訴訟立案標準大幅度下降,法院行政訴訟案件立案量會大量增加。他坦言,這也給法院增加了工作壓力,“因為行政訴訟很復雜,法修訂以后,主要還是滿足老百姓和當事人方面的要求多些”。
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地建立知識產權法院。慕平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從去年11月7日掛牌,當天就立案、收案,現在知識產權法院已經受理了將近3000件案子,審結了400件。
北京第一個跨區域管轄的法院—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是在原來鐵路中級人民法院的基礎上建立的。慕平表示,四中院內部機構設置除了管轄調整成跨轄區法院,其他內部保障和管理方法都按原來鐵路法院的規格和要求去做,受到了很多的限制。他建議人大常委會從立法的角度盡快調整司法機構的設置問題,使跨區審理的法院能盡早推進到基層法院。
北京鐵路局常務副局長朱惠剛
建議出臺高鐵安全管理條例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鐵路局常務副局長朱惠剛昨天在參加北京代表團全體會議時建議,盡快出臺高鐵安全管理條例。
朱惠剛表示,截止到2014年底,我國高鐵營業里程已達1.6萬公里,占世界高鐵總里程的61%。高鐵作為我國新興的重要交通基礎設施和大眾化交通工具,是社會公共安全的重點領域,行業安全風險高,“高鐵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穩定”。同時,中國高鐵作為國家的新名片,代表著國家的形象,與國家戰略和經濟貿易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
另外,高速鐵路運行速度快,行車密度大,對社會治安、外部環境有著更高的要求。隨著高鐵運營里程的不斷增加,現有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已經無法全部覆蓋、全部滿足。
因此,朱惠剛建議有關部門借鑒國內外相關行業的立法實踐,加快推進高鐵安全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進一步明確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社會治安、外部安全、部門聯防、監督檢查等法律規定,進一步確立地方政府、黨委專業化互助聯防體系的建設,以及陸地協調確保安全的法律責任,為依法加強高鐵安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