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供應土地時,不要做房價推高的“推手”,而要做穩定房價的“砝碼”。政府推出的土地樓面價格應不超過當期房價的1/3
第二是土地調控。這里分三個層面,一是保障房的土地供應要保障;二是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應要滿足;三是高端商品房的土地供應要有一定的限度。總而言之,政府在供應土地時,不要做房價推高的“推手”,而要做穩定房價的“砝碼”。政府推出的土地樓面價格應不超過當期房價的1/3。
具體來說,政府在土地調控中可運用多種手段,比如在規劃上,對城市進行多中心、組團式布局,分散土地的級差效應,從而達到調控房價的作用;又比如,可以有節奏地投放儲備的土地來調控房價;還比如,可以通過對城市容積率的合理分攤來調控房價。
第三是力求住房供求的平衡。從供應的角度講,城市人均建筑面積應在30平方米左右,如果一個城市有1000萬人口,那這個城市造3億平方米的房子,就能基本平衡,這是總的目標控制,如果從每年的供應量來講,合理的供給量應該是房地產投資占這個地方固定資產投資的25%左右,這些年,重慶一直遵循這條原則。從需求的角度講,現在國家出臺一系列關于限買、限貸、限首付的調控措施,就是通過控制購買來尋求供求平衡。總之,保持住房供應的平衡,既可以從供應的角度來控制,也可以從需求的角度來控制,也可以雙管齊下,同時從兩個方面來著力。
第四是貨幣政策。由于房地產具有金本位保值的屬性,所以是銀行喜歡的一種抵押品,銀行也就樂于給房產商、老百姓提供資金。我們可以通過調整銀行的準備金率、利率、房貸首付比例,以及匯率、限貸等手段,來調控房地產。
重慶提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住房調控原則,里面就包含稅收的調節作用。低端有保障,就是建公租房不收相關的稅費;中端有市場,就是在稅費方面有適當優惠;高端有約束,就是對別墅或者高級公寓等豪宅征收房產稅
第五是稅收。通過對房地產生產、交易、持有各個環節的不同稅種的征收來實現調控的目標,施工環節有施工營業稅;交易環節有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等;持有環節有房產稅。前不久,重慶與上海在全國率先試點房產稅,在社會上發揮四方面的功能。
一是健全和完善國家的財稅體系。以前我們國家生產環節的稅比較多,財產環節的持有稅基本沒有或者很少。房產稅屬于財產環節持有稅,開征以后對整個國家的財稅體系起一定完善作用。
二是對房價有調控作用。重慶提出“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住房調控原則,里面就包含稅收的調節作用。所謂低端有保障,就是建公租房不收相關的稅費;中端有市場,就是在稅費方面有適當優惠;高端有約束,就是對別墅或者高級公寓等豪宅征收房產稅。
三是房產稅屬于二次分配,有縮小貧富差距的作用。
四是適當改變社會住房消費習慣。對于自住的人,可以達到適當降低居住面積的目的;對于囤房的人,征稅后使其持有成本增加,迫使其增加房屋出租量,使出租房屋供應量增加和租房價格下降;對于炒房的,則減緩炒房的預期。
黃奇帆說,調控房地產的這五大杠桿,除了貨幣政策地方政府更多的是扮演執行角色外,其余四項地方政府都可以主動作為。為此,重慶在上述幾個方面都在積極探索改革,有突破有亮點,只要重慶堅持不懈地干下去,綜合發揮五大杠桿的作用,重慶房地產調控目標和“宜居重慶”就能實現。
對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保障性住房的用地、每平方公里投資強度在50億元以上或是銷售值在80億—10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主城區100億以上),土地指標要給予保障
黃奇帆還就國土房管工作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提出具體要求。他說,各地要嚴防違規用地;對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保障性住房的用地、每平方公里投資強度在50億元以上或是銷售值在80億—100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主城區100億以上),有關部門在土地指標上要給予保障;各地要充分利用土地交易所,發揮其四大功能:城市資金反哺農村的功能,讓偏遠農村分享城市級差地租、縮小“三大差距”的功能,促進城鄉要素流動的功能,加快區縣城市化進程的功能;同時還要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加強廉政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構筑起公平、公正、公開的交易平臺和財務周轉、土地開發運作、決策批準“三權”分離的操作機制。
市領導王洪華、凌月明、楊天怡參加會議。
來源:重慶日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