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機動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
為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安全出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維護正常的經濟和社會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決定開展機動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2011年6月上旬~9月上旬。
二、整治范圍:各區縣(自治縣)、北部新區。
三、整治重點:組織化的非法營運(包括殘疾人非法營運)、跨區域非法營運及群眾舉報、影響惡劣的“黑車”;職業性非法營運人員、“羊兒客”以及非法營運“保護傘”;聚眾鬧事、阻撓執法和暴力抗法的組織者及牽頭人;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的行為。
四、整治期間,交通、公安、信訪、殘聯、市政、工商、質監等部門實施聯合執法,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工作。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含北部新區管委會)為本行政區域非法營運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非法營運的專項整治工作。
五、對從事非法營運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交通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扣押非法營運車輛,并依法給予處罰。對具備從業資格的道路運輸駕駛員從事非法營運的,實施一次計20分的誠信考核計分管理。
六、對超出核準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營運的公司,交通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由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對兩次以上從事非法營運的,阻礙交通、公安、市政、工商、質監等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牽頭組織聚眾鬧事、阻撓執法、暴力抗法的以及非法營運的組織者、“羊兒客”等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對非法營運的“保護傘”,由監察部門、公安部門依法、依紀進行處理。
八、對整治期間扣押的非法營運車輛,逾期未接受處理的,由交通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處置。
九、整治期間,自覺停止違法行為并主動配合有關部門接受調查或主動退出非法營運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
鼓勵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積極舉報非法營運行為,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交通部門舉報電話:96096,公安部門舉報電話:110,市整治辦電話:89136199。網絡舉報:cqfazzbgs@163.com。郵函舉報:重慶市機動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重慶市北部新區星光大道16號財富中心博士創業園2號C棟,郵編:401141)。
十、本通告所稱機動車非法營運,是指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行為。
十一、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
來源:重慶商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