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免費代賬、創業補助、營業場所租金補助、水電費補助……
重慶兩億元幫扶微企33萬戶微企都可申領
本網報道:重慶市對接國家微企標準 扶持范圍擴大21萬戶
2億元的大福利!昨日,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我市財政近日安排了2億元的專項資金用于微型企業的后續發展,目前,資金已下達到各個區縣,全市33.84萬戶微企可對號入座,享受福利。
市工商局微企處處長聶剛算了一筆賬,以我市重點發展的IT行業為例,可以申領到5萬元的創業補助、10萬元的貼息貸款、15萬元的稅收補貼、10萬元的技術設備購置補助等,“算起來能享受到七八十萬元。”
“除了免費代賬這個項目外,企業每年可在眾多扶持類別中選擇兩項,比如水電費補助、展位補助等,但一個項目只能享受一次。”聶剛說。
重慶微企可享受這些福利
(注:★表示新政)
放開
1.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
利用住宅從事不擾民的經營活動以及用于行政辦公、通訊聯絡的,免予提交業主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材料。以產業園區內正在建造的房屋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可憑園區管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登記。
2.注冊資本認繳
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微型企業和其他企業同等享受注冊資本認繳制。
3.先照后證
微型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從事一般經營項目;從事許可經營項目,需取得相應許可證或批準文件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均向工商部門申請
1-8向工商部門申請,9向稅務部門、財政部門申請,10向稅務部門申請,11、12、15向人力社保部門申請,13向質監部門申請,14向貿促會申請,16向工會申請,17向殘聯申請
減負
1.創業補助★
重慶市戶籍的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失業人員、軍隊復員人員等重點人群創辦的科技創新、電子商務、節能環保、文化創意、特色效益農業等鼓勵類行業微型企業在設立登記滿2個月后,可向當地工商部門提出財政創業補助申請,符合條件者可按規定享受5萬元以內的創業補助。
2.免費代賬服務
給予市級、區縣級鼓勵類行業,以及貧困大學生創辦的微型企業兩年免費代賬服務。
3.經營場所租金補助★
對市級鼓勵類行業,以及貧困大學生創辦的微型企業給予經營場所租金補助,都市核心區和拓展區1200元/戶每月,城市發展新區1100元/戶每月,渝東北生態涵養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區1000元/戶每月,一次性享受6個月。
4.電子商務運營補助★
電子商務類微型企業從事經營半年后,對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寬帶租用、服務器租用、物流配送的費用進行補助,每戶不超過1萬元。
5.水電費補助★
對信息技術、文化創意、軟件開發及承接沿海產業轉移加工業等重點行業,以及貧困大學生創辦的微型企業,按照其實際繳納水電費20%的比例進行補助,每戶每年最高2萬元,最長2年。
6.技術設備購置補助★
對成立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市級、區縣級鼓勵類行業的微型企業,在改造項目竣工投產或主體設備到位后,按實際到位技術設備的購置金額給予30%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
7.會展補助
A.按照實際繳納的展位費,市財政給予50%的補助,每次補助不超過1萬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萬元的展位費補助。
B.每次可享受1人按照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參加市內會展活動,每次最高不超過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1000元的交通費補助;參加市外會展活動,每次最高不超過1500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000元的交通費補助。
8.信用保險補助★
以微企實際繳納保險費給予補助,最高不超5萬元。
9.稅收補貼(變化)
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新辦微型企業,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按其繳納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2年補貼。2013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微型企業,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其繳納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補貼,補貼上限為注冊資本(最高不超過15萬元)中的個人出資部分。
10.稅收免征
對月銷售額或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微型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
11.社保補貼
2015年12月31日前,對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12.崗位補助
在經認定的崗位上吸納登記失業高校貧困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6000元/人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崗位補助。
13.機構代碼證費
免收微型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辦證費用。
14.原產地證明書費、ATA單證冊費
申請人到市貿促會或企業注冊地區縣(自治縣)貿促支會免費辦理原產地證明書或ATA單證冊,有效期為期一年。
15.檔案費用
高校畢業生到微型企業就業,由市、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檔案。
16.工會經費
新辦微型企業,自設立之日起兩年內,暫免征收
17.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新辦微型企業,自設立之日起兩年內,暫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