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新標準確定 7月執行
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泉州市今年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標準已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研究確定,新標準執行時間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根據省政府關于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文件精神和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11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5902元,市直、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最低月工資標準為950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最低月工資標準為850元。
上限標準:2012年泉州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工資基數為8975元,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標準為2692元。中央駐閩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工資基數為14959元,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標準為4488元。
下限標準:2012年市直、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的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為950元,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下限標準為96元。2012年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的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為850元,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下限標準為86元。
7月1日起,各單位經辦人員可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網址:www.qzgjj.com)下載《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年度調整表》,輸入職工姓名、個人賬號、繳交比例、工資額,打印蓋章后連同電子表格一并送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批,繳存單位經辦人員一趟即可完成辦理。
來源:東南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