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提至360元/人
昨日記者從省衛生廳獲悉,近日,省政府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到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達到40元以上。
《實施方案》明確,到2015年,全省職工和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96%以上,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8%以上,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記者注:今年,全省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40元),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達到40元以上。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均達到75%左右,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門診統籌覆蓋所有統籌地區,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
我省還將提高醫療救助比例和封頂線,對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住院自付醫療費用救助比例提至70%以上。針對無負擔能力的病人,若發生急救醫療費用,將通過醫療救助基金、政府補助等多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