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臺5項戶籍管理新政 降低城區落戶門檻
福州市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5項戶籍管理新政,放寬外來務工人員、專業技術人才落戶城區的條件。根據新政策,對連續居住且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滿5年、年齡40周歲以下、有合法穩定住所,并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實際在用人單位工作滿3年,可將戶口遷入五城區居住地。福州還將逐步取消暫住證,實行居住證制度。
據悉,福州分類明確城鎮落戶政策,五城區指: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五縣二市指:閩侯、連江、羅源、閩清、永泰、福清、長樂。合法穩定住所如何認定?五城區合法穩定住所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價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資住房、房管部門直管公房、投靠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名下的住房。五縣二市合法穩定住所指: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價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資住房、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就業單位名下住房、投靠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名下的住房。就業單位設立集體戶的,視為有合法穩定住所,符合前述落戶條件的人員可將戶口遷入單位集體戶。憑《居住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該《通知》指出,相關部門對暫不具備落戶條件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要采取措施,為他們在暫住地學習、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改革暫住證制度,將逐步取消暫住證,實行居住證制度,逐步實現暫住人口憑《居住證》在醫療衛生、計生服務、子女就學、住房政策、職業介紹等方面與當地居民享受平等權益。《通知》指出,相關部門要督促監護人在嬰兒出生一個月內到公安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另外,現階段農民在城鎮落戶后,是否放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必須完全尊重農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回,也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土地流轉。
戶籍管理新措施
1 、在五縣二市城區以外的建制鎮居住,有合法穩定住所,并與居住地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依法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人員,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開展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小城鎮落戶政策執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實施意見》有關規定。
2、 在五縣二市城區居住,有合法穩定住所,已連續居住且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滿2年并與居住地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滿2年,或在居住地依法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并納稅滿1年(含依法免稅的時間)的人員,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
3、 在本市五城區居住,連續居住且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滿5年,年齡40周歲以下,無違法犯罪記錄、無違反福州市計劃生育管理有關規定或已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超計劃生育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并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實際在用人單位工作滿3年,且已辦理社保手續,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
4 、在五縣二市居住且被評為縣級及以上勞動模范(享受縣級及以上勞模待遇)、先進工作者、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在居住地就業且有合法穩定住所,并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的,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在五城區居住且被評為福州市級及以上勞動模范(享受或相當于福州市級及以上勞模待遇亦可)、先進工作者、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或福州市榮譽市民,無違法犯罪記錄、無違反我市計劃生育管理有關規定或已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超計劃生育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在居住地就業且有合法穩定住所,并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的,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
5 、在五縣二市居住且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在居住地就業且有合法穩定住所,并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的,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在五城區連續居住并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滿3年,年齡45周歲以下,無違法犯罪記錄、無違反福州市計劃生育管理有關規定或已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超計劃生育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在居住地就業且有合法穩定住所,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可將戶口遷入居住地。實習編輯:范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