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本月起機關單位培訓考試收費實施新標準
福建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福建省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培訓考試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并從2012年10月1日起執行。
根據規定,符合收費條件的培訓考試收費項目包括培訓費、考試費、教材資料費。其中,培訓費由理論培訓費和實驗(習)操作培訓費構成,采取累進計算方法。集中授課形式的理論培訓費50課時以下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每人每課時8元;50-100課時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每人每課時6元;100課時以上的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每人每課時4元。
網絡授課形式的理論培訓費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每人每課時3元。實驗(習)操作培訓費50課時以下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每人每課時10元;50-100課時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每人每課時8元;100課時以上的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每人每課時6元。
考試費由理論考試費和實驗(習)操作考試費構成。理論考試費每人每科最高不得超過50元,采取網絡考試的每人每科最高不得超過20元。考試時間超過180分鐘,考試費標準可上浮30%。實驗(習)操作考試費原則上每人每科最高不得超過100元。
教材資料費方面,由出版社發行的教材按照實際價格收取,舉辦單位自編的輔導材料、講義等按照實際印刷成本收取。教材資料費最高收費標準不得超過培訓、考試總費用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