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院5年審結涉臺案件1.4萬余件
記者近日從省高院獲悉,5年來,福建省法院充分發揮對臺獨特優勢,辦結涉臺案件14743件,辦理涉臺司法互助案件8273件,占全國法院的35.85%。
據悉,福建省率先設立涉臺司法事務辦公室和涉臺審判庭。全省9個中院均設立了審理涉港澳臺外案件民事審判庭,48個基層法院成立了涉臺審判庭,實現了涉臺案件審判專業化,統一涉臺司法尺度。同時,我省法院積極完善涉臺司法互助工作機制,各級法院開通兩岸互助案件聯絡窗口,加強案件審判流程管理,促進涉臺司法互助工作規范有序等。
此外,福建省法院還完善了涉臺糾紛調解機制,建立了從承辦法官、合議庭成員到庭長、院長共同參與的“全員”調解機制,將訴訟調解融入訴前送達、財產保全、庭審階段以及庭后調查等各個審判環節,提高調解成功率。全省法院聘任139名臺籍人士擔任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去年初以來,這些特邀臺胞調解員參與調解糾紛800余件。
福建省法院還延伸涉臺審判服務職能,暢通涉臺案件“綠色通道”,各級法院與當地臺辦、臺商協會等建立聯席會議及聯絡員制度,在臺商投資區、臺企聚集區、臺灣農民創業園區設立巡回法庭、司法服務聯絡點,開展“百名法官進臺企”活動等,積極維護臺商臺胞合法權益。(記者 包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