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爆料
申請親子鑒定原因越來越奇特
一名身家豐厚的商人,突然去世沒來得及立下遺囑。正當他的家人商議如何分配遺產時,一位女士卻現身稱老先生還有一個兒子,也要分得一份遺產。遭到拒絕后,該女士起訴到法院,同時申請親子鑒定。
這是電視劇里經常出現的橋段。一提到親子鑒定,人們似乎會自然而然地聯想到婚外情、抱錯子女、爭奪財產。
“的確,涉及親子鑒定的情況在離婚案件、單獨主張撫養費案件、繼承案件中最為常見。”陳昶屹說,就民事審判而言,確認親子關系存在或不存在,主要是確定當事人有沒有法律上的義務。
但陳昶屹也承認,近年來牽涉親子鑒定的案件變得五花八門,具體情況越來越復雜,新類型層出不窮。
歡歡(化名)出生后沒多久父親在一場意外中喪生。由于擔心未婚生子會對自己將來的生活造成困擾,她被年輕的母親遺棄,后來被人收養。她的爺爺奶奶知道真相后,向法院起訴進行親子鑒定,主張歡歡的監護權。
“許多人都意識到,親子鑒定的結果對離婚來說還有另一種作用。”陳昶屹告訴記者,有些離婚案件的當事人,期望利用親子鑒定的結果證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還有一種是為了主張對方存在過錯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他甚至審過一個非常極端的案子,一名男子提起名譽權訴訟,要求做親子鑒定證明妻子“給自己戴了綠帽子”,損害了他的名譽權。
專家看法
民事案件親子鑒定須遵四原則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憶南:目前親子鑒定呈一定程度的泛濫之勢,帶來的問題顯而易見。我認為,民事案件中的親子鑒定須遵循四個原則。
一是必要性和正當性原則。親子鑒定必須有充分正當的理由才能啟動,而且必須有其他證據支持,譬如確定孩子撫養費。
二是知情同意原則。這是國際通行的醫學倫理。親子鑒定被實施者須充分了解鑒定的程序和法律意義,明確表示同意。
三是子女最佳利益原則。要本著未成年人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則,這點最重要。
四是親子關系安定已經性原則。如果已經撫養非親生子女一二十年,親子關系已經很確定了,這時候就不能做。外國法上有身份占有時效制度,也是這個道理。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