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采芝林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周路山昨日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藥材打磺一般有三種情況:一種是傳統加工必須的,如淮山、玉竹等含黏液質較高的藥材,采收過程中必須打上硫磺,不然無法干燥;第二種是為了殺蟲所用;第三種就是純粹為了好看,為了把舊藥材翻新,容易賣掉。“第三種情況就純粹是濫用硫磺了,而且還變得越來越泛濫。”周路山坦言,目前90%以上的藥材都早已被農民在采收過程中打磺。
“總的來說,還是因為我國在這方面沒有出臺相關法規規范來限制。”周路山表示,對哪些藥材允許打磺、哪些該禁止、可以打到什么程度、允許使用量是多少等都應該出臺細則,這樣監管部門處罰起來也有法可依。
對此,廣州市工商局荔灣分局的有關負責人也坦言,菊花在傳統做法上允許含有一定量的二氧化硫,但是到底含量在多少范圍內才是合格,至今還沒有一個國家標準,只有某些地方出臺了地方標準。“因此,就算這次查獲的菊花真的打了硫磺,但由于廣東沒有一個含量標準,也不知該如何處罰,只能請專家來對其危害性進行評估。”該負責人表示,今后有關部門有望提出立法建議,以填補這方面的空白。
來源:羊城晚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