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婚育證后,王軍再一次來到街道行政服務大廳辦理證明材料。工作人員看完證件后告知尚缺一份原籍村委、鄉鎮共同出具的相關證明,并強調一定需要此證明。此時,王軍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上次怎么沒人告訴我要這份證明?你們墻上不是寫著為人民服務嗎?為什么辦點小事這么難?”王軍在服務大廳大吵起來。
工作人員也覺得委屈,指責王軍未認真閱知《辦事指南》,沒有準備齊全資料反而將責任推給他人。雙方誰也不讓誰,爭吵越來越激烈,引發了前來辦事的群眾圍觀,也有群眾指責工作人員態度不好,大廳頓時亂成一片。
問題:假如你是材料中行政服務大廳的負責人,遇到這種情況,你怎么處理?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