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征求意見今天結束。
與現行的退市制度相比,上交所此次調整和增加了多項退市條件。第一是凈資產連續為負,營業收入連續低于一千萬元的;第二是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于500萬股的;第三是連續3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低于股票面值。
深交所ST公司退市政策中間有明顯兩條區別于上交所退市制度,第一是對于擔保余額超過一億元且占資產百分之百以上的;第二是關聯方違規占用資金余額超過兩千萬元或者是占用凈資產50%以上的,這兩種也需要退市。
政策一出臺的時候,出現了ST股大幅跳水,因為ST股是比較符合以上退市條件的,甚至出現了一個過山車般的行情;但是隨著ST股大幅下跌之后,有一些人認為ST股有一定的炒作空間,所以又出現了一個上揚。
但是整體來說,這個政策長期來說對于整個股市的健康發展是有非常作用的,因為我們國家股市長期存在退市不完善的制度,對于股市的健康發展不利。其次,它對于整個股市發行、運作都是非常有好處,使股市真正它成為一種資本運作的手段,更好的幫助投資者從中獲利。(記者季蘇平)
來源:中國廣播網 編輯:張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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